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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欧盟SDS法规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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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欧盟SDS法规强制执行,2020年6月26日,欧盟官方公报(Official Journal of European Union L 203/28)发布了对REACH法规附件II的修订文件(COMMISSION REGULATION (EU) 2020/878),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该文件对欧盟版SDS的内容和格式提出了一系列的修订要求。考虑到SDS的更新需要时间,新版法规给予了两年的过渡期,于2023年1月1日开始强制执行,有出口欧盟相关业务的企业需要提前做好SDS更新。
主要修订内容
SDS第1部分
如果一种混合物根据CLP法规附件VIII的A部分,被分配了配方唯一性标识(UFI),而且产品没有包装或在工厂现场使用,则需要在SDS的第1.1部分体现该混合物的UFI代码信息。
SDS第2部分
在SDS的第2.3部分“其他危害(other hazards)”需要展示的信息中,增加了物质是否具有内分泌干扰物的说明,具体包括如下两个方面:
物质是否因为属于内分泌干扰物,而列入REACH法规附件 XIV授权清单中
物质是否符合(EU)2017/2100或(EU)2018/605所确定的内分泌干扰物确定标准
SDS第3部分
第3部分有关物质或混合物组分信息的展示内容需要增加,主要为纯物质和混合物两个部分:
纯物质:如果有已知物质的SCL(specific concentration limit),M因子和急性毒性估计值,则需要在第3部分予以展示。此类信息可以从欧盟CLP法规附件VI第3部分的统一分类清单中查询到,或者依据CLP法规附件1确定。
混合物:在编制混合物SDS时,新增了以下三种情况下的信息展示要求:
1.混合物整体按照CLP法规分类,具有物理或健康或环境危害;
2.混合物整体按照CLP法规分类,没有物理或健康或环境危害;
3.纯物质新增的展示要求,同样适用于混合物中的组分;
SDS第9部分
此部分是有关化学品理化性质,本次修订吸纳了联合国GHS第7修订版的技术内容,对展示的理化参数做了修订和增加,具体如下:
1.将原来的“外观(Appearance)”修改为”物理状态(physical state)”
2.将原来的“黏度(Viscosity)”修改为“运动黏度(Kinematic viscosity)”
3.新增“颜色(Colour)”和“颗粒特征(Particle characteristics)”
SDS第11和12部分
在这两部分的“其他危害”中,增加了一条有关“内分泌干扰物信息”的描述。如果物质属于内分泌干扰物,则在此部分应该详细描述由此产生的具体健康和环境危害信息。


IP属地:广东1楼2023-04-19 13:52回复
    安全数据表MSDS有效期不是固定。安全数据表MSDS是否有效期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产品的成分信息是否有变?安全数据表MSDS是根据成分信息评估的,所以最重要的要看成分信息是否有变动。
    2、安全数据表MSDS的法规是否有变?假如MSDS相关的法规有变动,则需要根据最新法规对MSDS安全数据表进行更新。举个最常见的例子,比如电池MSDS安全数据表,需要根据最新的运输法规体现在MSDS的第14部分。
    3、发现了新的产品危害,而之前旧版MSDS安全数据表上没有体现出来,则需要及时更新MSDS安全数据表。
    因此,安全数据表MSDS有效期并不是一年,也不是三年或者五年。但如果涉及到以上几个因素,建议厂家及时更新安全数据表MSDS。


    IP属地:浙江2楼2024-06-14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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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SDS是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根据产品的成分明细百分比信息等内容制作而成,如有需要制作的话,建议找专业的技术公司制作比较好。


      IP属地:浙江4楼2024-07-03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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