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各自有不同的含义。经济合同属于民法通则,是指当事人关于经济活动的买卖、捐赠、贷款、承包、实物使用权及其他经济行为之间约定、订立的协议性文件,而劳动合同则是一种雇佣行为,是一种由用工单位与被用工者在劳动关系中订立的协议性文件,该文件洗定了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济合同的核心是在经济行为上的交易行为,而劳动合同的核心是就劳动行为上的雇佣关系。由此可见,经济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内容及当事方的关系是不同的。此外,当事一方还可以通过经济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决争议问题,例如结算方式、赔偿金额、合同解除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