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依据2021年第六次修正的《黑龙江省人口计划与生育条例》实施后(2021年10月29日及以后)依法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可以申请育儿补贴。申报条件:
1、2021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
2、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红兴隆户籍,在户籍地长期生活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且所生二孩三孩户籍在局直。
补贴标准:二孩夫妻每月500元育儿补贴(如一方符合给予符合政策方发放每月250元),三孩夫妻每月1000元育儿补贴(如一方符合给予符合政策方发放每月500元),直到孩子年满36个月。补贴于每年年底统一发放。
申报资料: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所交社保相关证明或医保相关证明,生育服务卡(拿身份证去乡镇社区打印)原件及复印件2份,所生子女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注:两个孩子需要提供两个孩子的出生证明,三个孩子需要提供三个孩子的出生证明)),申请表3份。合法收养子女的需提供收养证明,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离婚的另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申报日期:本次申报针对2021年10月29日至2023年3月31日出生的二孩三孩),本次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4月15日❗ ❗
(按户籍所在地申报,补充一点:申请材料还需要社保证明或医保证明。如果户口在本辖区,长期在外打工,社保或医保没在双鸭山市交也不符合条件)。
1、2021年10月29日及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
2、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红兴隆户籍,在户籍地长期生活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且所生二孩三孩户籍在局直。
补贴标准:二孩夫妻每月500元育儿补贴(如一方符合给予符合政策方发放每月250元),三孩夫妻每月1000元育儿补贴(如一方符合给予符合政策方发放每月500元),直到孩子年满36个月。补贴于每年年底统一发放。
申报资料: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所交社保相关证明或医保相关证明,生育服务卡(拿身份证去乡镇社区打印)原件及复印件2份,所生子女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注:两个孩子需要提供两个孩子的出生证明,三个孩子需要提供三个孩子的出生证明)),申请表3份。合法收养子女的需提供收养证明,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离婚的另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申报日期:本次申报针对2021年10月29日至2023年3月31日出生的二孩三孩),本次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4月15日❗ ❗
(按户籍所在地申报,补充一点:申请材料还需要社保证明或医保证明。如果户口在本辖区,长期在外打工,社保或医保没在双鸭山市交也不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