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答:2023年2月1日起,我市正式施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措施。
02
什么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答: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参保人通过绑定自己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来实现个人账户余额供家庭成员共用。家庭成员可以使用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在医院看病、药店购药时使用。
03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个人账户使用及家庭共济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80号)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政规发〔2022〕10号)。
04
家庭共济使用的范围是哪些?
答: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本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家庭成员应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05
哪些人可以加入家庭共济关系?
答:主账户人可以将参加本省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家庭共济成员(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可以通过主账户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方式,享受家庭共济待遇,实现医药费用分担。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答:2023年2月1日起,我市正式施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措施。
02
什么是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答: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职工医保参保人通过绑定自己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来实现个人账户余额供家庭成员共用。家庭成员可以使用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在医院看病、药店购药时使用。
03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 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个人账户使用及家庭共济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80号)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政规发〔2022〕10号)。
04
家庭共济使用的范围是哪些?
答: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本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家庭成员应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05
哪些人可以加入家庭共济关系?
答:主账户人可以将参加本省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家庭共济成员(以下简称: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可以通过主账户人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方式,享受家庭共济待遇,实现医药费用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