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自2004年1月1日实施以来,在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可是在远在贵州省盘县却并没有如此实施。
工伤保险在贵州盘县开展工作两年来,该县的煤炭局等行政机关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竟与商业保险联合,利用自己管理企业的权利,以文件的形式(盘煤通字[2010]35号)要求全县所有煤矿必须到指定的盘县人寿保险公司投保缴纳商业保险,如果没有按时缴纳,该县煤炭局竟然还要经行处罚,现工伤保险已正常开展,无形中给工伤保险发展带来非常大的困难,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这不仅不利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也有悖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该县煤炭局为利益的驱动,在矿山企业强制推行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认为有了雇主责任险,就可以代替工伤保险。这一认识,混淆了自愿选择性的商业保险与强制性的社会保险的界限。
然而煤矿参加商业保险之后,发生了意外伤亡事故时,保险公司又以诸多理由与接口决绝赔付,很多煤矿由于拿不出保险公司要求报账的相关材料,只能无法经行合法的待遇赔付,对此许多煤矿谈及此事时都声音哽咽。商业保险本来就是以自愿为原则,现在却利用政治手段强制参保,这不仅违背我党的政策方针,更对构建和谐社会造成严重阻碍作用。该县煤炭局名义上说商业保险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实则却是行“挂羊头,卖狗肉”之事,却真正地实现了商业保险与部门利益的“双赢”,而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却“双失”了。煤炭局系煤矿的上级主管部门,但该局却以权谋私、经行权钱交易,不仅增加了企业风险,而且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自工伤保险正常开展以来,商业保险就一直紧紧的盯着这块“唐僧肉”,妄想以辅助代替主流。
工伤保险在贵州盘县开展工作两年来,该县的煤炭局等行政机关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竟与商业保险联合,利用自己管理企业的权利,以文件的形式(盘煤通字[2010]35号)要求全县所有煤矿必须到指定的盘县人寿保险公司投保缴纳商业保险,如果没有按时缴纳,该县煤炭局竟然还要经行处罚,现工伤保险已正常开展,无形中给工伤保险发展带来非常大的困难,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这不仅不利于“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也有悖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该县煤炭局为利益的驱动,在矿山企业强制推行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认为有了雇主责任险,就可以代替工伤保险。这一认识,混淆了自愿选择性的商业保险与强制性的社会保险的界限。
然而煤矿参加商业保险之后,发生了意外伤亡事故时,保险公司又以诸多理由与接口决绝赔付,很多煤矿由于拿不出保险公司要求报账的相关材料,只能无法经行合法的待遇赔付,对此许多煤矿谈及此事时都声音哽咽。商业保险本来就是以自愿为原则,现在却利用政治手段强制参保,这不仅违背我党的政策方针,更对构建和谐社会造成严重阻碍作用。该县煤炭局名义上说商业保险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实则却是行“挂羊头,卖狗肉”之事,却真正地实现了商业保险与部门利益的“双赢”,而企业与职工的利益却“双失”了。煤炭局系煤矿的上级主管部门,但该局却以权谋私、经行权钱交易,不仅增加了企业风险,而且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自工伤保险正常开展以来,商业保险就一直紧紧的盯着这块“唐僧肉”,妄想以辅助代替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