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向其父亲追索其18岁以前抚养费,法院一审、二审都不支持其诉求,向湖北高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向检察院申请监督也不予支持。但是女大学生认为:未成年人权益不应因为其成年而消失。你们怎么看?
法院和检察院都认为,法律保护的是18岁以前未成年人的利益,18岁以后追索18岁以前抚养费,应由其母亲为主体起诉父亲追索其垫付的抚养费(图一图二)。这个理由看似合理,问题的关键在于:法院规定索要抚养费的主体必须是子女,那么,以母亲为主体起诉,立案性质就不是抚养费,就只是父母之间的“普通金钱之债”。
抚养费与普通金钱之债有什么区别吗?区别很大。抚养费官司不收诉讼费,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享有优先受偿权。应该还有没有其他优势,我的法律知识较浅,暂举以上几例。单纯按诉讼时效来讲,普通金钱之债只有三年诉讼时效,女大学生目前已经21岁,18岁已过三年,现在以母亲为主体起诉,超过诉讼时效能立案吗?那么过了21岁连18岁以前的抚养费都要不回来了吗?
民法典196条规定:请求支付抚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限制。这项法律应该怎样理解与适用?立这项法律的目的和初衷是什么?为什么女大学生追索18岁以前抚养费检察院和法院都不支持,母女俩至今不能理解。


法院和检察院都认为,法律保护的是18岁以前未成年人的利益,18岁以后追索18岁以前抚养费,应由其母亲为主体起诉父亲追索其垫付的抚养费(图一图二)。这个理由看似合理,问题的关键在于:法院规定索要抚养费的主体必须是子女,那么,以母亲为主体起诉,立案性质就不是抚养费,就只是父母之间的“普通金钱之债”。
抚养费与普通金钱之债有什么区别吗?区别很大。抚养费官司不收诉讼费,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享有优先受偿权。应该还有没有其他优势,我的法律知识较浅,暂举以上几例。单纯按诉讼时效来讲,普通金钱之债只有三年诉讼时效,女大学生目前已经21岁,18岁已过三年,现在以母亲为主体起诉,超过诉讼时效能立案吗?那么过了21岁连18岁以前的抚养费都要不回来了吗?
民法典196条规定:请求支付抚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限制。这项法律应该怎样理解与适用?立这项法律的目的和初衷是什么?为什么女大学生追索18岁以前抚养费检察院和法院都不支持,母女俩至今不能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