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红线的问题,崇福已经拆迁拆的没有什么田地了,耕地红线是保证民生的。
以下是其他省的规定(你可以参考下):
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特别是保障稻谷、小麦、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同时严禁占用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永久基本农田之外的一般耕地要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条: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第三十七条: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
第五十一条: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五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5倍以上10倍以下;破坏黑土地等优质耕地的,从重处罚。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在永久基本农田上1亩地种了60棵树,逾期不改正的,每亩地要罚款12万元至 30万元(目前我县耕地开垦费标准为6万元/亩),平均1棵树要罚款 2000元至5000元;破坏了种植条件的,每亩地要罚款30万元至60万元,平均1棵树要罚款5000元至10000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