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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林熊娟骆忠新枉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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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林枉法裁判。。。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法院(2020)浙0803民初494号和1181号案中,吴建林把原告串供的五名证人(姜国洪,姜爱玉,姜爱金,姜爱珠,姜爱花)又作为第三人,还伪造事实(进入房屋阻拦)进行认定。吴建林更伪造四名(徐某山,徐某青,姜爱某,徐某香)第三人。原告姜国祥提供伪造的协议字据(郑某祥88.5.10)也不作出认定质证,且不写入判决书中。协议字据也不给被告,被告姜雪祥再三要求才在案子宣判后才给。姜国祥捏造有分家析产协议,至今没有提供只字片纸的分家析产协议。吴建林凭什么把父母的老房屋兄弟共有的判给姜国祥???二审判长骆忠新在生命权一案继续错判枉法裁判,更在庭审中说你们怎不打死一个。作为法官理应锄恶扬善,怎可助长凶行。二审判长熊娟,庭审中姜国祥的证人全承认从来没有看见过分家析产协议。从前分家是口头分家的,分家析产协议本就子虚乌有。姜国祥纯属诬告,虚假诉讼。熊娟继续错判枉法裁判。一二审无视姜雪祥提供的二十份录音证据,也不播放录音。违反民事诉讼法对于录音的视听证据。再审无故驳回,无视姜雪祥的二十份录音证据,证据证明姜国祥串供证人,伪造协议,捏造分家析产协议的事实,纯属虚假诉讼。可是,一二审吴建林熊娟骆忠新枉法裁判,再审无故驳回。天理何在?法理何在?现抗诉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希望正义之士转发!!!


来自手机贴吧1楼2022-08-30 23:40回复
    同是天涯沦落人


    来自手机贴吧2楼2022-11-12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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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是天涯沦落人,我们也是法院判死了!你有主意吗?13114455006


      来自手机贴吧3楼2022-11-12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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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事?能说说吗???


        来自手机贴吧4楼2022-12-01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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