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小莉们愿意报道吗?这是涉及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公安分局、员村派出所、天河区人民检察院这四个直接参与部门及一系列其他职能部门的问题。
里面使用的手法有:隐瞒案发第一现场、隐瞒犯罪目的、隐瞒犯罪过程、掩盖犯罪证据、掩盖犯罪情节、篡改人寿保险合同的关键信息、篡改受害人第一身份、脱离法院强制认定存在争议保单未退保之前的保单价值为诈骗人员所有等手段来包庇传销诈骗。
本人信访至广州市监察委员会实名举报违法违规违纪的公职人员、但是却遭层层地使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手法,把实名举报变成了违法公职人员对本人“释法”,但是其“释法”的内容就是:隐瞒案发第一现场、隐瞒犯罪目的、隐瞒犯罪过程、掩盖犯罪证据、掩盖犯罪情节、篡改人寿保险合同的关键信息、篡改受害人第一身份、脱离法院强制认定存在争议保单未退保之前的保单价值为诈骗人员所有。因此此案没有犯罪事实!
本人在6月29日已经受到恐吓:“马上要下大雨了,信访维权的路上小心。”
董铭涛(本人、受害人)联系电话:1892611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