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户口簿,本人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的还须提供配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小孩随迁的要求小孩户口与本人户口在同一户口本上且户籍类型一致(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村户籍、不存在超生),提供其小孩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结婚的还须提供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提供本人*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的提供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要求提供其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验证报告,结婚的还须提供配偶的*学历毕业证复印件。
4、结婚证,结婚的须提供本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离异的还须提供其离婚证、离婚协议、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要求其本人户籍居委会开具加盖公章,同时让所属街道办计生办公室签署意见“情况属实”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留电话)。
5、社保卡、居住证,积分入户注册测评申报系统,本人注册时须确保本人在深圳的社保和居住证是在有效状态中,如社保暂停了或未交的须找非中介公司缴交社保,新单位参保要求至少连续3个月以上方可受理资料,新单位参保5个月以下的需打印《社保缴费证明》和公司《商事登记基本信息》;
系统申报信息填写完整且核对无误后,直接测评其积分数值是否达到100分以上,达到100分以上的,方可申报并选择办理类型及代理机构。
拟引进人员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背面附有《入户告知书》)、《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农村户籍性质人员)、《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人需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入户材料具体要求及办理流程详见《入户告知书》(深圳市公安局制)。
《调动通知》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原件及复印件;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未婚未生育的不用提供);
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原件;
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需提供亲友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户口是落本人房产的,须带上身份证和打印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到房产所属的派出所办理房屋立户手续;
落集体户的,需带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人事代理协议原件复印件。
2、身份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结婚的还须提供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提供本人*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的提供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要求提供其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验证报告,结婚的还须提供配偶的*学历毕业证复印件。
4、结婚证,结婚的须提供本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离异的还须提供其离婚证、离婚协议、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要求其本人户籍居委会开具加盖公章,同时让所属街道办计生办公室签署意见“情况属实”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留电话)。
5、社保卡、居住证,积分入户注册测评申报系统,本人注册时须确保本人在深圳的社保和居住证是在有效状态中,如社保暂停了或未交的须找非中介公司缴交社保,新单位参保要求至少连续3个月以上方可受理资料,新单位参保5个月以下的需打印《社保缴费证明》和公司《商事登记基本信息》;
系统申报信息填写完整且核对无误后,直接测评其积分数值是否达到100分以上,达到100分以上的,方可申报并选择办理类型及代理机构。
拟引进人员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背面附有《入户告知书》)、《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农村户籍性质人员)、《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人需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入户材料具体要求及办理流程详见《入户告知书》(深圳市公安局制)。
《调动通知》和《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原件及复印件;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未婚未生育的不用提供);
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原件;
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
挂靠亲友家庭户的,需提供亲友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户口是落本人房产的,须带上身份证和打印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到房产所属的派出所办理房屋立户手续;
落集体户的,需带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人事代理协议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