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富公司已经明确知道国家对P2P的态度就是一个不留;20年8月20日,高院对民间借贷最高利息作出定以后,玖富公司马上停止了出借资金给借款人。6月份知道公司必定无法继续经营,依然大肆发放优惠券、鼓励出借,已经造成明知出借人的本金会受到损失,依然诱骗出借,这已经构成诈骗的犯罪事实。根据玖富普惠软件2020-10-19日的披露玖富公司的借贷余额已经达到390.03亿元,而非官网2020-07-31披露的319亿元。一方面:这个数字到停标的2020-11-30必定变得更加庞大!另一方面:短短2个半月间(截止2020-10-19),玖富公司在明知行业出清、无资金兑付流出、停止资金出借流出的情况下,持续发标超过70亿元,这相当于每天发标将近9000万!这在P2P行业清退的大环境下是十分可疑的(玖富历史最高每月发标16.7亿,远小于此段时间的每月28亿),如上文所示的出借记录,即便所有记录都是真实的,在长达7天的时间段内,总计出借金额不足20万元,按照这个速度,发标70亿元需要673年!在行业内清退的大背景下,真实出借人少之又少,因此这个时段的新增出借人,极有可能绝大部分是玖富在数据中掺入的假出借人。同样,借款人的数量也不支持两个半月新增70亿借贷。那么这390亿元是哪儿来的呢?极有可能是玖富截留了借款人还款,而再将本应兑付给出借人的资金非法占有,再次出借,形成的虚增借贷余额。而对于出借人来说,这部分就是虚构出来的纯假标,或者是玖富历年经营中积累下来的逾期死标。真实出借人的出借金额,和真实借款人的借贷金额是匹配的,那么掺入的假标如何处理呢?玖富通过篡改合同,强行匹配最长为6年前的逾期死标进入标的池子,顶包假标数额。证据如下:一位8月之后出借的受害人提供了一个2020-09-03签署的债转协议,协议中一个借款期限已到(既这个借款至少发生在24个月前),24期一期未还过的债权被转让给了受让人,也就是这位新进出借人。如果发生债转,所支付的对价应属于转让人。而玖富自从8月停止兑付,就没有转让人即出借人收到过回款,不管是通过债转,还是通过借款人还款。因此,如果这个债转是真实的,那么这笔新进出借人支付的对价就被玖富截留占有了。而老出借人转让出去的债权则被假标狸猫换太子调包后又塞了回来。按照玖富公司风险化解专班,房山金融办的说法,截止2020-07-31的319亿借贷余额已经被监控,但以上证据显示,不管是新发标的资金,还是借款人还款,都进入了玖富公司设立的资金池,被诈骗、窃取。在玖富已经强推退出通道的今天,又有新的证据证明玖富设立资金池,截留出借人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