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人、被担保人对海关有关海关事务担保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3、入境的集装箱、货物、废旧物等必须在到达口岸实施卫生检疫。
4、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对于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与第三人分摊赔偿责任。
5、海关依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自扣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海关应当放行货物。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或者检验项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7、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纳税款的,自放行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8、海关查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也可以要求其到海关或者海关指定的地点进行。
9、经管道输送进出境的货物,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向指定的海关申报和办理海关手续。
10、海关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11、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向商检机构申请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
12、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变卖处理进口货物后,尚有余款的,海关应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一年内主动发还。
13、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14、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15、有违法嫌疑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无法或者不便扣留的,当事人或者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提供等值的担保。
【答案】
1~5:×√××√
6~10:√×√√√
11~15:××√√√
2、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3、入境的集装箱、货物、废旧物等必须在到达口岸实施卫生检疫。
4、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对于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与第三人分摊赔偿责任。
5、海关依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自扣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海关应当放行货物。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检验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或者检验项目,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7、纳税义务人发现多缴纳税款的,自放行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海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8、海关查问违法嫌疑人,可以到违法嫌疑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也可以要求其到海关或者海关指定的地点进行。
9、经管道输送进出境的货物,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向指定的海关申报和办理海关手续。
10、海关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
11、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向商检机构申请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
12、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海关变卖处理进口货物后,尚有余款的,海关应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一年内主动发还。
13、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14、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15、有违法嫌疑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无法或者不便扣留的,当事人或者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向海关提供等值的担保。
【答案】
1~5:×√××√
6~10:√×√√√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