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中的亮点:
电力装机达到26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07万亿千瓦时左右,新增顶峰发电能力8000万千瓦以上,“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2.9亿千瓦左右。
加强煤炭煤电兜底保障能力。科学规划建设先进煤电机组,按需安排一定规模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的支撑性电源和促进新能源消纳的调节性电源,保持装机合理余量,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煤耗等最新技术标准。
积极推进输电通道规划建设。加快建设南阳~荆门~长沙、驻马店~武汉、荆门~武汉、白鹤滩~江苏、白鹤滩~浙江等特高压通道。
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这个之前和发改委的文件中已经提到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重点)
有序推进水电核电重大工程建设。
积极发展能源新产业新模式。加快“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开展地热能发电示范,积极探索作为支撑、调节性电源的光热发电示范。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综合能源服务,推动节能提效、降本降碳。
加快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
提升能源需求侧响应能力。健全分时电价、峰谷电价,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充分挖掘需求侧潜力,引导电力用户参与虚拟电厂、移峰填谷、需求响应。优化完善电网主网架,在关键节点布局电网侧储能,提升省间电力互补互济水平,鼓励用户投资建设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统筹兼顾和综合利用源网荷储各类主体的调节能力,规划建设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
加强能源科技攻关。加快实施《“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
加快能源系统数字化升级。分布式能源、微电网、多能互补等智慧能源与智慧城市、园区协同发展。
推动完善能源创新支撑体系。围绕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氢能和燃料电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能源系统安全等6大重点领域,增设若干创新平台。
电力装机达到26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07万亿千瓦时左右,新增顶峰发电能力8000万千瓦以上,“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2.9亿千瓦左右。
加强煤炭煤电兜底保障能力。科学规划建设先进煤电机组,按需安排一定规模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的支撑性电源和促进新能源消纳的调节性电源,保持装机合理余量,新建项目要严格执行煤耗等最新技术标准。
积极推进输电通道规划建设。加快建设南阳~荆门~长沙、驻马店~武汉、荆门~武汉、白鹤滩~江苏、白鹤滩~浙江等特高压通道。
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以大型风光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这个之前和发改委的文件中已经提到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重点)
有序推进水电核电重大工程建设。
积极发展能源新产业新模式。加快“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开展地热能发电示范,积极探索作为支撑、调节性电源的光热发电示范。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多元化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综合能源服务,推动节能提效、降本降碳。
加快电力系统调节能力建设。
提升能源需求侧响应能力。健全分时电价、峰谷电价,支持用户侧储能多元化发展,充分挖掘需求侧潜力,引导电力用户参与虚拟电厂、移峰填谷、需求响应。优化完善电网主网架,在关键节点布局电网侧储能,提升省间电力互补互济水平,鼓励用户投资建设以消纳新能源为主的智能微电网。统筹兼顾和综合利用源网荷储各类主体的调节能力,规划建设一批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
加强能源科技攻关。加快实施《“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
加快能源系统数字化升级。分布式能源、微电网、多能互补等智慧能源与智慧城市、园区协同发展。
推动完善能源创新支撑体系。围绕新型电力系统、新型储能、氢能和燃料电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能源系统安全等6大重点领域,增设若干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