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评:
1、这篇转载的文章很好,于心态的调整(尤其是当求而不得时)很有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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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两种情形,需补充说一下好些——我觉得以下这两种情形,不宜适用“半”字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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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自身品德的修养,要认真,不宜潦草。比如公务员,本来大半生都清廉,然后出于侥幸心理,贪了一次或者受侑了一次; 又比如一个人大半辈子都品德好,偶起贪念偷了一次东西; 接下来可能就会千里堤坝,溃于一个蚁穴,再没办法守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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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自己做事要认真,不宜马虎。比如建筑工起房子,地基因马虎打歪了,就容易导致塌楼等安全事故。种粮食马虎,粗心大意的话,往往会收成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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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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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他人:一般宜宽,一般都适合用“半”字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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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自己:品德修养和做事,一般不宜适用“半”字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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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己认真做事,而结果达不到自己的期望,并且经过自己认真弥补,但仍然事与愿违时,这时宜适用“半”字诀——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有志者事不一定成的。如果总纠结在“某事不成”的结果上,会徒增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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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的文章中,有一段话说得特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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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存在十全十美,有遗憾才显出生活本色。世界上有走不完的路,也有过不了的河。过不了的就掉头而回,也是一种智慧。只有平心静气胸无太多的杂念,才能及时把握机遇、化险为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