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起诉维护采光权获赔偿
2014年某公司建设楼房项目,对刘某等九户居民房屋的采光造成了遮挡,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居住,致使房屋贬值。多年来,相关部门也多次进行协调,但因刘某等九户居民与某公司对房屋贬值具体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问题最终也没有得到解决。2021年4月,刘某一纸诉状将某公司诉至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12万余元。
东安区法院受理该案后,经法官多方沟通协调,终于找到了一家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可以对日照遮光环境影响房屋价值的情况作出评估。最终,东安区法院依据该评估报告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每平米补偿单价为650元,补偿总价为608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