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随房走”是我国目前处理房产交易的一项基本原则,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权是不可分割的,转让宅基地上的房屋时,土地使用权自然也要一并转让,因此,相关法律对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及流转有一定的限制性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买卖有一定的限制,农村房屋的买卖有以下两个方面的限制,一方面是农村房屋应当出售给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本村村民,同时,必须先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买房的村民只需付清房款即可,另一方面,城镇居民不得在农村购买房屋,否则无法获得土地使用权,双方的交易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