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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志超案”的一些个人看法和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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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我看来这个案子其实破案虽然困难,但不是一点线索也没有。
张志超的嫌疑可以排除,原因不再赘述。其实我们可以来推理死者本身从而推理凶手的大致范围。
首先死者的尸体上有玻璃碎渣和泥土,而抛尸的那个废弃厕所没有这两样东西,如果说厕所废弃已久有一些碎玻璃还说的过去,可死者身上的泥土怎么解释啊,毕竟那是个室内厕所而且废弃已久,是不可能有泥土的,而死者身上有厕所其他角落都没有,说明厕所极有可能不是第一案发现场,说不定连第二现场都不是,那么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推理出第一现场在哪?
死者最后一次被目击,是死者的熟人送她到学校,正好赶上跑操集合铃响,死者拿了车筐里的东西匆匆忙忙跑进教学楼里放东西。这是死者最后一次被人看到,而死者根本没有去参加跑操,后来也没有去教室上课。而如果死者压根不想参加跑操,她完全可以不急不慢的回教室待着,根本不用跑着进教学楼。死者后来也没上课,如果是她自己不想上课,完全可以不用来学校,完全没必要急急忙忙赶来学校打个晃再回去,没有任何意义。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一定发生了一些特殊情况让死者没有办法去参加跑操和上课了。


IP属地:黑龙江1楼2021-10-14 14:18回复
    从死者最后一次被人看到,到学校跑操结束,总共半个小时左右。而从跑操结束后就没有一个人在看到她了,说明死者出事的时间也就是在跑操过程中的某个时间点。而整个跑操时间,教学楼外面全是老师.学生还有一些校领导,把死者带出教学楼是不可能不会让人看见的。所以可以肯定死者在案发当天一整天进入教学楼后就没有再出来,所以第一现场肯定在教学楼内。


    IP属地:黑龙江2楼2021-10-14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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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们现在锁定了第一现场就在教学楼内,那么到底是教学楼里的哪个房间呢?我们知道,像绑架.猥亵.强奸乃至杀人,这都是不能公开进行的,如果凶手在教学楼里公开行凶的话,那这个案子都不用破,张志超和王广超也不会被冤枉了。言归正传,凶手在教学楼里行凶,那么他就需要一个他能掌握、控制的一个独立空间,至少是短时间内可以掌握、控制,那么什么教学楼里什么地方符合这种条件呢?


      IP属地:黑龙江3楼2021-10-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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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世界几乎所有的教学楼里的房间都是那几样,走廊、教室、实验室、厕所、杂物间、办公室等等,大同小异。首先,走廊绝对不可能,先不说操场上几百个老师学生随时可能会上来,就是教学楼里还有少量的老师和学生还有学校其他的工作人员。
        如果凶手在走廊行凶,死者是个大活人,肯定会反抗呼叫,肯定会把其他人引过来,那他绝对是找死,所以走廊可以排除。
        教室的话,如果说学生都去外面跑操了,教室里空无一人,倒是可能不会被人发现。可先不说制服死者,还要完成猥亵、强奸、杀人等一系列程序半个小时够不够,你行凶死者肯定会反抗,教室里肯定会留下痕迹肯定会被人发现,而且你杀完人之后肯定要藏尸,教室里老师加学生少说有二三十人,尸体肯定是藏不住的,所以教室可以暂时排除。


        IP属地:黑龙江5楼2021-10-14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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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室的话,只在学生需要上化学、生物课的时候用,白天的时候大部分时间都是闲着的,而且实验室基本上都是一个或者少数几个老师负责,而且一般都是只有做实验的时候才进去,平时几乎没有人。如果在里面行凶倒是很隐蔽,可怎么能确保当天不会有老师学生要用实验室上课?所以,实验室的可能较小,但不能完全排除。
          厕所的话,发现死者尸体的厕所旁边就是男生寝室,凶手如果在这间厕所行凶的话,那他要冒着被寝室里的学生发现的风险,制服死者,把厕所门上的锁破坏掉,撞开厕所门,把死者拖到里面行凶,要是这都没被发现,那不是凶手是神仙就是寝室里的学生是聋子。而且,死者是不太可能自己去那个厕所的,因为死者在学校的时间也不算短,她应该知道这个厕所已经废弃了,就算她不知道,整个楼内也不是只有这一间厕所,她完全可以就近去离自己近的,为什么要舍近求远?而且旁边就是男生寝室,寝室是比较敏感和私密的场所,死者怎么会主动去专供异性使用的寝室旁边呢,而且死者还是一个女生?所以抛尸的现场基本可以排除嫌疑,至于其他厕所,倒也有可能,但是厕所是半个公共场所,只要不是异性,其他人是随时可以进来的,风险太大。而且据发现尸体的清洁工李贞梅(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大男人起这种名字)所述,他当天用钥匙打开了其他的厕所门的锁,就发现尸体的这间用手里的所有钥匙都打不开,说明凶手把尸体抛进去后换了锁,他应该知道这个厕所不用了,很少有人会进去,说明他对教学楼的环境很熟悉,而且我们刚才分析死者是死后被抛尸的,那他肯定不会把死者弄到其他的还在使用的厕所里去。所以厕所的可能很小。


          IP属地:黑龙江6楼2021-10-14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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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得很好,支持一下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1-10-14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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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iPhone客户端8楼2021-10-14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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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寝室的话(上面忘了说了,这里补充一下),确实有一定的隐秘性。可是寝室不是单人单间,是几个人共用的,就算寝室的其他人因为课间操和上课等原因不在寝室,可是凶手行凶之后要藏尸,寝室的布置是很简单的,要想藏住一个大活人是很难的,而且寝室的其他人和宿管是可以随时进来的,所以寝室的话可能性较小。


                IP属地:黑龙江10楼2021-10-15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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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物间的话,平时用来堆放一些不怎么用的杂物,除了学校的后勤人员和清洁人员,几乎是没有人去的。只要把死者弄到杂物间,把门一锁,任凶手在里面折腾,外面也不会听到什么动静,杀死死者之后也可以把尸体藏在里面。而且,杂物间是个封闭场所,学生是进不去的,老师和领导也是不会去的,隐蔽性很好。但是跟寝室一样,学校又不是只有一个清洁工和后勤人员,凶手能进去,其他清洁工和后勤人员也能进去,尸体还是有被发现的可能性,不过杂物间的嫌疑还是比上面的其他地方大多了,所以杂物间第二可疑。


                  IP属地:黑龙江11楼2021-10-1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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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个地方就是办公室了。学校里的办公室就两种,老师办公室和领导办公室,也就老师和领导有自己的办公室,其他人没有这个待遇。老师都是几个人共用一间办公室,和寝室一样,虽然有一定的隐秘性,但是布置很简单藏不住尸体,而且其他老师是可以出入的,所以老师办公室的可能性很小。
                    领导办公室,大家都知道领导,特别是高层领导,他是可以单独享有一个办公室的。而且除了他自己,老师学生和其他人是不能随便出入的。因为整个办公室只要把门一关,就是一个封闭的私密空间,在这里只要不弄出太大动静,是不会引起任何注意的,也是个藏尸体的好地方,在人来人往的教学楼里是最隐蔽的了,所以领导办公室的可能性是以上所有推测中最大的。


                    IP属地:黑龙江12楼2021-10-15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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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我们分析出了最有可能的第一现场,那我们再来说说凶手的身份以及凶手是如何把死者带到第一现场的。


                      IP属地:黑龙江13楼2021-10-15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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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瞎几巴浪费时间了,真凶的作案过程,我都分析出来了。这个几巴吧不让发。我发在了头条,之呼,billbill,搜小马哥,赌鬼小马哥,就可以看到。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21-10-15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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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分析的不错,给提供给一个遗漏的,当时老师也有自己的寝室,是两人一间的。相对比较封闭,如果此案涉及多人作案,老师宿舍也是一个可以短时间藏尸的地方。


                          IP属地:上海15楼2021-10-15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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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死者为什么会跟凶手走?其实按照常理来分析,有三种可能。第一,凶手把死者骗到或者邀请到案发现场;第二,死者被凶手强行带到案发现场;第三,死者被凶手命令前往案发现场。
                            我们先来分析第一种,死者当时着急把东西放回教室然后参加跑操,那么对于死者一个学生而言,是什么事情会比参加跑操还重要呢,就算凶手的理由再充分,死者完全可以以要参加跑操为由拒绝,毕竟对于一个学生而言无故不参加跑操的后果是很严重的。所以凶手诱骗或邀请死者的可能性不大。
                            第二种的话,如果凶手强行将死者带走,那么死者肯定会反抗叫喊,那么肯定会引起楼内楼外的人的注意。那么别说杀人了,凶手恐怕会被当场扭送公安机关了。
                            第三种的话,我想大家都经历过学生时代,那么谁有权力命令一个学生呢?其他学生根本不可能,死者也不会听;班干部的话,如果不是自己班的也没人会听,何况死者班级的人都出去跑操了,也没有作案时间;其他的工作人员也不可能,只有老师和校领导的话,学生不敢不听。那些在外面监督跑操的老师和校领导可以排除嫌疑,因为他们没有作案时间,值得怀疑的是留在楼内的那些老师和校领导。我们前面分析过,老师办公室是第一案发现场的可能性很小,而一个老师他最常去的地方就是教室和自己的办公室,教室没有可能,自己的办公室又风险太大,所以可以暂时排除老师的嫌疑。
                            而校领导,我们刚刚说了,校领导是有独立空间的,可以保证作案不被发现,而且他们是学校里权力最大的人,位于学校的顶层。如果凶手是校领导中的一个,那么他命令死者来他办公室一趟,我想死者是不敢不听的。
                            所以我分析,凶手是张志超学校领导的可能性最大。


                            IP属地:黑龙江16楼2021-10-15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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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事情可能是这样的。死者当时匆匆忙忙的进入教学楼准备把东西放回教室参加跑操,她进入教学楼后,迎面撞见了一个校领导,校领导见色起意(也可能是早就图谋不轨),于是叫住死者,对死者说:你来我办公室帮我干点活,或者你是哪个班的,怎么这么晚才来,跟我来办公室一趟。死者不敢不从,于是跟校领导来到了办公室,校领导和死者进入办公室,校领导关上门,兽性大发欲强暴死者,死者拼命反抗呼救,校领导无奈只好掐着死者的脖子,没想到失手把死者掐死了。于是他将死者的尸体和死者的东西藏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等到某个没人的时刻,把尸体转移到了一个有泥土和玻璃渣的地方。又过了几天,因为一些原因,趁着学校放寒假他又将尸体转移到了学校的废弃厕所里。因为厕所原来有锁,于是凶手只好破坏门锁,但因为他怕门锁被破坏会引人注意从而进入发现尸体,所以他去学校小卖部或者其他地方又买了一把锁把厕所重新锁上。过了几天,他拿了一个编织袋回到厕所打算将尸体装进袋子转移出学校,结果他刚把死者的上半身套进去,就因为一些突发因素,然后他不得不只把死者套了一半就匆匆离开。结果他还没等回到厕所继续处理尸体,尸体就被清洁工李贞梅发现了。这才有了后来张志超因为曾在厕所旁边出现过,被冤枉入狱十五年,王广超被冤枉包庇缓刑三年的事情。


                              IP属地:黑龙江17楼2021-10-15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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