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24日去装修公司签的合同,准备给老人过冬用.当时承诺我8月24日就可以交工,签合同前因为要做个二层的小床,店铺经理殷某因为不确定做床的三角铁的价钱,与我约定到时候买角铁的费用实报实销,等到8月初的时候,木工施工到二层小床的时候施工监理与我联系三角铁的事,我把与殷某原话与他说了,可是殷某并不承认,说什么装修公司并不养电焊工,需要我另付费用,费用金额要600元,我不同意,于是与殷某沟通,结果殷某并不承认之前与我的约定,没办法,当时我在外地,最后回来之后找到他们总店,铁岭爱家装修老区店,事情拖了将近10天,勉强解决了,可是工期却拖到9月24号,延误了一个月之久,总算告诉我装修结束了。可等我去验收的时候又有意外发生,地面瓷砖和厨房浴室的墙面瓷砖竟然给我留了好大一个缝隙,说什么给我留的美缝间隙,需要我另外支付费用。可是我签的是总包的合同啊,这个应该是他们的事吧,换句话说,如果真的需要我另外支付费用,为什么签合同前不通知我,沟通下,他们口径都不统一,殷某说是美缝瓷砖,并不需要通知,监理又说通知过我了,搞得我也是无奈,只能去找他们老板解决问题,结果人家说他们没有任何问题,我也是醉了,万能的吧友,你说我该如何解决啊,打官司吧,觉得不值,找人爆光吧,又没有路子,各位给我想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