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fter:零色
贴吧:冰蓝羽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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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世界观。
·有原创人物。
·主观作品,谨慎食用,不合心意请退出。
·为了不剧透,灵感来源放在最后。
summary:他的无名指上有一枚戒指。
01
艾米放轻了动作,蹑手蹑脚地走近写字台。卡修斯伏在案头睡着了,看得出来睡得很突然——他甚至连笔盖都没有合上。甚至可能连笔都是从手指间滑落在桌面上的,因为艾米看到有摔出来的墨点溅在桌面、卡修斯臂枕下的纸片和他无名指上的金戒指上——廉价的水笔就是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卡修斯也确实没有换一只更贵的笔的余裕。只靠做抄写员赚来的这一点微薄的收入 ,光要养活两个人就已经捉襟见肘了。
卡修斯醒来看到这些被墨点弄脏的纸张一定会心疼的,抄写一张纸片能赚五分钱呢。艾米小心翼翼地捏住纸片的一角,想把它从卡修斯的双臂下面抽出来。抽不动。于是她用手掌轻轻抵上卡修斯的手臂,想悄悄将他从纸片上推开。
“卡修斯?”艾米叫道,大力地推搡着卡修斯,一反方才的轻手轻脚,“卡修斯?卡修斯!卡修斯……”一种难以抑制的恐慌在她心里升起,眼泪迅速涌上了她的眼眶——卡修斯的身体已经冰冷了。
02
艾米将一枝白色的花束放在墓碑前面,一枚金色的戒指随着弯腰的动作从她的口袋里掉出来,在地面上短暂地滚了半圈便静止下来,金色的外圈沾上了泥土。艾米将它捡起来,细心地擦干净,珍而重之地捧在手心上。
“我留下了你的戒指。”艾米对着墓碑上的数字说,它们相减得到的数字甚至不超过三十二,“我要带它去找到你一直心心念念的那个人,希望这枚戒指能帮我找到他。”
艾米凝视着这枚金色的戒指。它已经不新了,但仍然精美,闪闪发亮,这是戒指的主人静心爱护的结果。艾米想把戒指收起来,又怕它再次掉出来。她犹豫再三,终于拿起了那枚戒指,试探着戴上自己的手指。
那是一枚男式戒指,套在她的手指上有一些松松垮垮,艾米不得不将戒指推到手指根部才能勉强卡住它,正如在卡修斯日渐消瘦的时候,他每天必须要做的一样。
“现在战争结束了,要找一个人不会比战时更难。我知道要找谁,一个黑色头发,蓝色眼睛,在达尼市长大,在登上逃往泰勒斯市的火车时与你分离,无名指上戴着金戒指的布莱克·格雷斯。你跟我说过的,我都记着呢……”
艾米的声音沉落下去。她连续地眨着眼睛:“我还记得你刚刚收养我的时候,你也才不过二十四岁,而我那时候都十岁了。那时候你看上去那么年轻,没有经验,有时候甚至可以说笨拙……但你现在不是这样了,你现在三十二岁,我也十八岁啦。我不知道要离开多久,能不能在一年之内赶回来。明年的这时候我就十九岁了,但你……”
艾米哽住了,她飞快地抹了一把脸。
“唉,你永远三十二岁啦。”
女孩鼻音浓重地说道。
03
战争开始之前的大户人家们大多喜欢建造宏伟的庄园,战争开始后,它们就成为了战斗的主要阵地之一,这使得无数或精妙绝伦或富丽堂皇的庄园一座座沦为废墟。幸运的是,格雷斯庄园并不在此列。
艾米在高大的金属大门前忐忑不安地等待着,双手交叠搭在胸前。就在刚才,她拉响了庄园的门铃。艾米能透过铁门的缝隙看到里面茂盛的植物。植物虽然茂盛,但并不是无人看管的状态,每一株植物都经过了仔细的修剪,看得出来在平日里受到了精心的照顾。
葱郁的绿植中,渐渐有人影显现出来。首先出现的是一位体态挺拔,精神矍铄的老人,他身后跟着一位比他年轻许多,看上去不超过三十岁的男子。男子的姿态和神色像是一位男仆的模样,艾米猜想也许这些植物就是他修剪的。他正惊奇地看着门外的艾米。
“小姐你好,”老人抬起一只手覆在胸前,略一躬身,行了一个非常标准和老派的礼节。他的面色也非常礼貌地谦和着,不过艾米猜想他或许也对格雷斯庄园罕有的不速之客感到惊讶,“我是格雷斯家的管家,木木·木萨斯。请问有什么能帮助您的吗?”
艾米长那么大还从来没有受到过这样郑重的对待,不由得一阵语塞。“我、我在找人……请问你们见过这样的一枚戒指吗?”她急急忙忙地取下戒指,搁隔着铁门递了过去。
木萨斯接过戒指,仔细观察了一会,脸上的表情逐渐严肃起来,那位年轻的男仆也做出了相同的反应。
“兰特,把门打开。”木萨斯吩咐道,将戒指归还给艾米。
“是的,我们见过这样的戒指。”
04
木萨斯和兰特都没有多言,但艾米能感觉到,这座房子里的很多房间已经很久没有人住过了。
无论他们怎样仔细打理,精心照顾,人间烟火气息的缺失都藏在每一片阴影中,每一粒尘埃里,飘在空气里,无孔不入。于是外面精致和堂皇撑起来的宏伟气派像朽坏的墙皮一样剥落,露出内里的荒唐和寂寥。
兰特将盛着红茶杯的托盘放在艾米面前,她的对面是正襟危坐的木萨斯:“在回答您的问题之前,我想先问一下,您对这枚戒指的事情了解多少?”
“我的……养父。”艾米停顿了一下,“名叫卡修斯·怀特。他告诉我这枚戒指是一双对戒中的其中一枚,另一枚在他的恋人那里,他的名字叫布莱克·格雷斯,曾经是达尼市人尽皆知的格雷斯家的公子。”
“卡修斯……”木萨斯轻声呢喃,这让他的声音听起来很遥远,“我记不太清他在第一本小说出版时是十六岁还是十七岁了,但肯定不超过十八岁。我后来在布莱克的推荐下看了那本书,不能说是非常出色的作品,但对于他那样年龄的人来说,已经算是了不起的成就了。”
“我从来没读过他的书……”艾米沮丧地低声说道,银色的小匙在红茶里搅拌着。
“它们都在布莱克的藏书里。如果您不介意,您可以读读看。”木萨斯柔声说,给兰特递了个眼色。兰特会意,悄悄退出了会客厅,“我想布莱克会很愿意与人分享卡修斯的作品。”
“那些书里的内容,如我所料地,有些地方天真幼稚,有些地方又令人恼火,不过同样的,有些地方则像散落的水晶碎片一样闪闪发亮,它们让布莱克深深爱上了他。他给这些书的作者写信,抒发他的感想,表述他的见解,或者向他提出抗议。后来卡修斯也给他回信,他们就这样开始了交流。
“他们的意见并不总是一致的,当见解不同的时候他们就会辩论,甚至争论。兰特曾告诉过我,有一次布莱克在三更半夜从床上一跃而起,穿着睡衣就抓起了纸笔,只因为他在梦里想到了反驳卡修斯的一个论点。所以显然,他们实际上乐在其中。之后……
“他们相爱了。”艾米说出了他们都知道的结局,她的脸上因为这些可爱的过去浮现出笑容,木萨斯和她一样。
“是啊,他们相爱了。于是布莱克搬出了格雷斯庄园,和卡修斯住在了一起。再后来——”木萨斯的话头戛然而止,笑容从他的脸上褪去了。他们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战火将这些美好付之一炬,年轻的情侣不得已远走他乡,曾经的高门大户的尸骨埋入六尺之下,苍翠的绿植遮掩着的是未修复的弹痕。
“那么,您知道布莱克现在在哪里吗?”艾米问道,从那些糟糕的记忆里抽身。
并不出乎她意料地,木萨斯摇了摇头:“很抱歉。自从他们离开达尼市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过他们的消息了。”
“好吧……”艾米失望地说,格雷斯庄园的现状早已让她不抱什么希望,但真正证实还是让她感到了挫败,“无论如何,谢谢您。”
“如果您想知道的话,我可以将他们曾经住过的房子的地址给您。”木萨斯体贴地说道。看到女孩的头再次抬了起来,他指了指一旁兰特搬来的书箱:“这些就是卡修斯的作品。您可以在这里把这些书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