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杪,金智妮,野火。
■ 《我在他乡挺好的》许言
“太阳太远了,否则我要埋在那里。”
半首未续的苦情歌,即使我目送沿路的绚烂,也是一截湿冷的烟气——终途都会飘散,成为我们再也不见的明天。
晚风,吹灭一盏星。
“你是不想买房,还是不想结婚。”
她的眼睫垂着一朵又一朵雪花,晚夜的轻风将花吹化,雪水沥进眼睛里,绘出一掬水月,她的词尾讲得干净,没有冗长的余调。
如果不跟他一起牵着手走,她会因匮乏安全感,让她外壳铺满了锐刺,许言以为,以为只要卖房,就能把太虚拟的爱情从上帝眼睑下溜走,可太沉重、现实的盾牌太钝厚,他们没能逃多远,就像稀缺氧气——脸颊憋得好红,眼睛也睁得圆圆地,将要永恒地殉情。
人离开温居需要多少孤勇?这份绵延的赤诚,被现实压迫得太沉郁。
“我没说要大房子,要好车啊”
“我就想跟你有个家——”
以清脆、灵动,与诟尘为敌,即使嘶哑了声息,换不来半寸目光。此时风吹得好重、煽着她的眼窝,点了好多圈珊瑚粉,她放缓了呼吸,鼻音也浓了。
她们被世俗打磨得好狼狈,连分离都要跌跌撞撞。
又是一季春,故事还有续集吗。
换上笨拙的玩具熊,她踩出第一步,第一步退让,也是最后一步落败。
她闷在沉拙地头套里,眼睛里蓄满琥珀色,踏出记忆里的脚步,小熊的踢踏舞——她转圈、又踮脚,想到了很久以前,他为她,无数次在逼仄的空间里,扮演着她爱的人,因为虚荣和焦虑,她完完整整错过好多年。
因为花会凋零、风会走散。
他用体温贴合我,想要为我遮掩他们前方早已碎裂的路,可是既然选择了分道扬镳。分离,似乎应该是要做圆满的告别礼。
“嘘——”
摘下头套时,气流压不住她卷曲的刘海,弯弯地、就像她的眼睫,她低低地垂着脑袋,只是通红的眼睛与颤抖的声线,将她出卖得干干净净。
他们之间横亘一条河,沈子畅游过去会湿了鞋袜,失了所有,可许言游过来,会溺死。
“喜欢你,是我许言这辈子做过最不后悔的一件事。”
谢谢你、在远风交涌的深夜,愿意陪我走夜路,漫步在车水马龙中,共我无聊的浪漫,在路灯下对我说“永远爱你”。
谢谢你、在落雪潮湿的路道,愿意捧一束白玫,拥住我低温的手,永远爱我、敬我、宠我。
谢谢你、愿意单膝下跪,亲吻我的指骨,陪我在十几粒巧克力寻觅我们的未来,将你明亮前程里分享给我你大半的圆满。
“谢谢你曾经爱过我——”
伴随着沉沉地呜咽,我咬紧了齿,压抑住一场汹涌。所以我把头埋进他颈窝。像握着最后一点温存,灾祸落在他身上,成为不会停歇的雨。他的手指轻抚过我的脊背,就如同安抚一只受惊的、脆弱的,落在他肩头的燕尾蝶。
——我闷声,带了点哭腔,我说:“我知道你会爱上别人”
“但,可不可以——”
“可不可以,慢点忘记我。”
好像还有很多话没说出口。我细密的雨滴落在他孱弱的翼,吻落在彼此的唇间,最痛也最深切的纪念。
对不起——
谢谢你——
我们的爱情是一首半情歌。
“你的明天,有多快乐,不是我的,我们的爱是唱一半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