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乡区中心医院却存有制度虚设、管理混乱、无资质人员护理、检测仪未达标、产检程序不全等乱象。因此所致,一产妇在待产过程中怀胎的胎儿死于腹中。
2021年6月28日,本区籍贺先生爱人李女士(孕34周)到肥乡区中心医院妇产科进行产检,经检查一切正常。在妇产科主任建议下住院待产,医嘱为二级护理。随之,李女士亲属按二级护理标准交了费用。7月5日下午三点产检正常,下午五点,医院告知贺先生胎儿已无心跳(B超结果胎死宫内)。缘此,医院方安排救护车将孕妇转至邯郸市中心医院,经检查,胎儿已经死亡,只有引产才能保大人性命。
对此肥乡区中心医院应负主要责任,其管理医治护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护理人员为实习生,无相关资质。对李女士进行产检、护理时,全程均为实习生操作,无主治医生在场,无主治医生参与,无有资质护士指导参与。检测结果上却是有资质的护士签名(该护士此时期未上班)。此种操作流程如此不科学、不规范,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本原因。
二、产检程序不合理、未遵医嘱。2021年6月28日收治住院,医嘱为二级护理,护理程序未执行二级标准。2021年7月5日(住院待产第七日)未对孕妇输液。(前六日都每日输液)。胎心检测次数不达标(医嘱每日四次,严重不达标),胎心检测时间不达标(检测不到1分钟,标准30分钟)。
三、产检仪器不达标。检测胎心的仪器是类似小手的简易检测仪,请医院出示发票未果,疑为网购。
肥乡区中心医院聘用无资质护理人员护理监护管理护理病人,对孕妇监护管理不到位,在该胎儿死亡一事上负有主要责任,贺先生要求肥乡区中心医院给个说法。但院方推诿拖延至今。
2021年6月28日,本区籍贺先生爱人李女士(孕34周)到肥乡区中心医院妇产科进行产检,经检查一切正常。在妇产科主任建议下住院待产,医嘱为二级护理。随之,李女士亲属按二级护理标准交了费用。7月5日下午三点产检正常,下午五点,医院告知贺先生胎儿已无心跳(B超结果胎死宫内)。缘此,医院方安排救护车将孕妇转至邯郸市中心医院,经检查,胎儿已经死亡,只有引产才能保大人性命。
对此肥乡区中心医院应负主要责任,其管理医治护理存在以下问题:
一、护理人员为实习生,无相关资质。对李女士进行产检、护理时,全程均为实习生操作,无主治医生在场,无主治医生参与,无有资质护士指导参与。检测结果上却是有资质的护士签名(该护士此时期未上班)。此种操作流程如此不科学、不规范,这是造成悲剧的根本原因。
二、产检程序不合理、未遵医嘱。2021年6月28日收治住院,医嘱为二级护理,护理程序未执行二级标准。2021年7月5日(住院待产第七日)未对孕妇输液。(前六日都每日输液)。胎心检测次数不达标(医嘱每日四次,严重不达标),胎心检测时间不达标(检测不到1分钟,标准30分钟)。
三、产检仪器不达标。检测胎心的仪器是类似小手的简易检测仪,请医院出示发票未果,疑为网购。
肥乡区中心医院聘用无资质护理人员护理监护管理护理病人,对孕妇监护管理不到位,在该胎儿死亡一事上负有主要责任,贺先生要求肥乡区中心医院给个说法。但院方推诿拖延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