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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大学欧文分校UCI 2017级留学生梁子屹盗走我所有个人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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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室友,现UC-Irvine 2017年入学的F-1签证留学生梁子屹,借着我们的公寓租约即将到期且我暑期外出(不过离Irvine四十分钟车程,而且经常回来)实习的机会,先将公寓门锁换掉防止我进入公寓发现其行为,后将我的所有在家里的物品全部盗走。
虽然他向警方承认其行为,但他假借室友关系不好(这个是事实)、我本人已回国且再也不回美国(我从来没有暑期回国的打算)、拖欠房租(leasing office已证明此说法为假话)、我拒绝处理我的个人物品(相反,有证人、视频等证据证明我多次明确表示我将自己处理我的物品去留)等理由,自称为了方便退房,于租期结束前一个多月即将我所有物品(价值约2300美金)盗走,其中甚至包括床、桌子、椅子、餐具等物品。
而后在校方处理该事件期间,我向其索赔1800余美金的损失,梁子屹找了个律师发律师信威胁要告我敲诈勒索(虽然最后没告)。除此以外,在此期间我多次收到匿名消息,称只要我回国就找国内警方抓我。


IP属地:北京1楼2021-07-14 09:56回复
    理论上今年6月Ziyi Liang毕业了,其实四月份已经回国


    IP属地:北京2楼2021-07-14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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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一点细节。
      第一部分:一切的开始
      这个故事一切的源头非常狗血。2018年4月,由于我们房子空出来三个位置,因此,有三个女生——其中一个女生叫谭yf——过来住。她们三人的租约从九月开始。我和另一个男生,梁子屹住另一间。
      2018年六月暑假前夕,谭yf提出,她们能不能将行李提前搬过来暂时放一下,暑假结束九月就能住进来了。我和我之前的室友(路人,就叫他L吧)觉得反正暑假咱们也不住这里,就当是做个好人,也不收她们钱了。但是当时有另外两个室友即将搬走,自然把要搬走的东西放在了客厅里。
      但是谭yf和一个帮她搬家的“朋友”(一个中年女人,是不是朋友我表示极大的疑问,后面来解释)却要求我们将客厅收拾干净给她放两个行李箱。然而我们几个觉得这个要求并不合理,因为一方面别人也要搬家,另一方面即使不收拾干净,谭yf的行李也可以放得下,何况她本人暂时也不住在这里,而且——我们也没收她仓储费,没资格跟我们提要求,能让她暂时放着就不错了。于是我们拒绝了这个要求。她和她“朋友”就表现出了极不满意,差点和我前室友L吵了起来。而她这个“朋友”在搬完东西之后顺路带谭yf、L和我一起去学校,言谈之中我得到两个矛盾的信息:第一,这个“朋友”已在美国工作十余年;第二,这个“朋友”不知道路上“STOP”标志是干嘛的。在美国的人哪怕是坐过车我想应该都是明白的。我有点想不通为什么她会不明白。
      后来(在我和梁子屹闹翻之前)据梁子屹说,谭yf曾向他透露过,我前室友的锅必须要我来背,我“要为此付出代价”(梁子屹说这是谭yf的原话)。当时我和梁子屹都不太清楚到底怎么回事,而我前室友L只和谭yf在搬家时有过这样一次交集,之前不认识,之后也再无联系。直至我后来觉得万分疑惑,问及前室友,才发现是这个原因。
      第二部分:梁子屹被爱情蒙住了双眼
      谭yf一开始的计划便是“教”我另一个女舍友跟我吵架。对,是手把手教学。房间隔音不好我都能听见。这些事情梁子屹也知道,甚至还亲眼所见了几次,因此一开始梁子屹对谭yf的印象很不好,以至于多次跟我说,“我觉得谭yf有点婊”“心机深”“公主病”。
      我们学校一年三个学期。第一个学期梁子屹跟我关系很好。第一个学期结束,寒假的时候,梁子屹回国。由于他们俩都住广州,所以据梁子屹称,他们俩寒假期间约了一次饭,仅此而已,没有别的事情。但是!结果!梁子屹寒假回来,第二学期的时候,就不咋跟我说话了。当然,本身我这个人喜欢安静,我不介意自闭,所以当时我确实没太在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也没关心到底是为什么。直到第二学期末尾,他一反常态地明知我第二天要期末考试的情况下,凌晨故意突然大声打电话不让我睡觉。这是以前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当时我也没考虑到背后的原因。
      随着时间推移,梁子屹和他口中的“婊”关系越来越好,一天可不得往她房间跑二十趟。让我第一次觉得谭yf并不是公主病而是坏的事情,是她们知道第一个被谭yf亲自教学跟我吵架的女生搬走之前偷了我东西,价值一百多美金,然而她们仍然帮着她说话,说我活该,有种拿着证据去告。这个时候我也发现了梁子屹的观点是明显偏向谭yf的。后来,第一个偷东西的女生走了,但是我东西仍然三天两头丢失、损坏。我新买的奥迪没几天,雾灯(不是大灯)就被砸了。大家也知道奥迪的灯是贵得出名的吧?而我套出了梁子屹的话,虽然我相信不是他砸的,但是他跟我做了个伪证,说是一个“喝醉的美国人”,而不仅他事发当晚并不在场,而且就算他知道,也没有第一时间告诉我。
      这里补充一下,我在这间公寓住了三年半,在这几个女生搬来之前我没有丢过任何一件东西,哪怕再小的东西都没丢过。后来我由于东西再次丢失,我故意测试一下梁子屹,我说“我觉得谭yf有点婊”。结果梁子屹突然勃然大怒:“她再怎么骗你,你也不能骂她!她做错不表示你也能做错!这是做人的底线!”(注:完全原话)我当时也没说什么,但是我想梁子屹肯定忘了,第一个说谭yf婊的人,是他自己。当然,他看谭yf的眼神也都是含情脉脉,说话都能紧张到结结巴巴手足无措。
      第三部分:我和梁子屹闹翻
      七月我要出去实习,所以打算七八月不住原处,但房屋的租约是到九月,所以我把一部分东西先搬走,床、桌椅、餐具等等六十件物品(事后统计)就暂时放在Irvine了。我搬走之前提出了三条方案:第一,我继续交房租,但是我的东西会放在这里,并且水电气网费我不交,因为我不使用这些;第二,我所有东西立刻拿走,但是房租和其他费用我不再缴,相当于我退房了;第三,我们找个人短租我的位置,这样我不用交了,梁子屹也能少交点钱。梁子屹表示三条方案都可以。本来可以是个happyending,但是我搬走之前,梁子屹和谭yf说了我的方案,仅过了不到半天,梁子屹就变脸了。他提出了一些找我要钱的不合理由头:比如九月退房时的修缮费用我一个人交一半;我不居住期间也要替他们交水电气网费;我的房屋押金150美金要退给他们;把我从lease上remove掉(乍一听可能没什么不合理,但是实际上办不到,因为必须要所有室友签字,而有一个室友并不在当地;第二,我之前自己提出想要大家签字把我remove,他们拒绝,后来我觉得不用remove了,梁子屹又说“我要你去remove你就必须去!”妥妥霸道总裁。耍我呢?)当然,最后在吵了两架之后,我并没有答应其中任何一个要求。
      在这期间还有两个细节。
      第一,梁子屹对我把我自己东西搬走也有很大意见。比如我自己全款买的落地灯、路由器等,我带走的时候他就非常生气,认为我故意影响他使用。(别忘了这是我买的,没和其他人分摊费用,只是允许其他人使用而已)我在我离开前一个月就说水电气网要换个户头,我不住这里所以我不付钱,他们都不愿意。所以我离开前断了网的时候,梁子屹大发雷霆,说我“蓄谋已久”整他。这是他以前从来不会做的事情。
      第二,梁子屹跟我提要求的那天,有个朋友陪着我一起回去的。梁子屹找我要钱未果跟我吵架,并声称这是谭yf让他干的(这个我是相信的)。结果谭yf从外面回家之后,我故意说,“我也理解你,我知道你就是个传话的。”结果梁子屹矢口否认。我那个朋友出来作证梁子屹说过这样的话,我朋友说“兄弟,你说的话别的我可能不记得,但是你说你是个传话的我记得”,于是梁子屹跟我那个朋友吵了一架。
      第四部分:案发
      整个七月份我都在陆陆续续搬家,毕竟东西有点多。7月23日下午四点半左右,我去Irvine办点事,顺便就回去拿点东西搬走。根据leasingoffice的电话记录,当天下午五点半左右(也就是当我离开仅一个小时左右),梁子屹要求office把公寓大门的门锁换掉,“防止前室友进入”。由于我们之前的室友搬走之后门锁没有换过,所以leasingoffice同意了这个请求。过了一段时间我再次回去搬东西,打算把留在那里的大件家具搬走,结果发现门锁被换。我透过窗户看见一个房间已经空了。当日leasingoffice不开门,于是我第二天再次回去,让leasingoffice的工作人员打开大门。结果我傻眼了,我所有东西都没了。于是我报警,警察过来也傻眼了。我觉得我还是太心慈手软了,当天我还给他发微信问他我东西去哪儿了,结果直至今日都没收到回话,也不归还或赔偿。
      警方调查时其宣称我不再居住于此,并且要回国,再也不回来了,因此我的物品已是无主物品。然而我有完整的证人、证据,证明我不但没说过我要回国,反而多次强调我不回国,并且有租房公司提供证明,证明我仍未搬走。而且梁子屹在搬走我东西之前并没有告诉我他们要搬走,也没有催促我赶紧把东西搬掉。我当时就知道怎么回事了:整我呗。而且之前我东西被盗、被损坏,由于案值太小,警方也没管。
      这次我坚持让警方走刑事程序,将盗贼绳之以法。警方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确定其为grand theft(大额盗窃),并且是felony(重罪)。后来案件移交至地方检察院。
      而后我收到了匿名信息,挑衅称可以有能力将本案由刑事案件变为民事案件,这样我就输了(我在实习也没时间跟他打一年官司;然而后来警方并没有让它变成民事案件);后来我收到匿名威胁(虽然严谨点说我并不知道是谁给我发的,毕竟是匿名),声称我一旦回国就会被逮捕。
      据说他爸妈只是做外贸服装生意的,不知道是不是能操控中国警方以“我整他儿子”为由把我抓了。
      然而事情没有这么简单,还有很多诡异的地方。其中有个细节我想说的是,其实我了解的梁子屹是个很胆小的人,跟警察说话都不太敢。所以当初案发的时候我第一反应并不是梁子屹干的。我现在仍然相信偷东西这个主意不是梁子屹的首创,但我相信他实际实施了这件事。虽然梁子屹向警方承认了自己的行为,但是仍然不赔偿不归还物品,并且把罪责全部扣在了自己头上。这不是一个胆小的人做出来的事情。加上警方并没有调查我之前物品被盗的事情,所以他们有可能觉得这次也不会管,那就搞一笔大的。
      第五部分:案发后
      立案后三个月,梁子屹的律师终于帮他摆脱了刑事处罚,理由是其行为未被拍摄或找不到目击证人,不过民事部分他逃不掉。于是在学校校方介入调查后,我向其提出民事赔偿。提出赔偿的邮件照抄了加州法院提供的小额诉讼letterof demand的模板。其中索要金额按照我的实际损失物品的原价打了个折(原价约2300美金,索赔价格约1800美金)。为了给校方做个姿态,我特地加上一句话,“如果你赔偿了我的损失,我也会告诉校方的”。结果就是这句话,梁子屹又找了个刑事案件律师,声称这句话是“敲诈勒索”,会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我直接把这件事告诉了学校,自然他也没告我。


      IP属地:北京3楼2021-09-14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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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人已回国


        IP属地:北京4楼2021-11-07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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