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生政策和省教育厅有关学籍管理工作规定,普通类(历史、物理)、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体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跨类转专业 ;普通类(历史、物理)可在同类学科范围内转专业,如转入的专业和被录取的专业是同一个系的,在入学后第二个学期再进行办理转专业手续 ;如转入的专业和被录取的专业是跨系则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给予调整。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方向进行培养(详见各系专业介绍),新生报到或开学后,学校将组织新生选读专业方向 ;此外,也可在学生进入专业基础课学习后,由学生自愿选读专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