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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风日下,这作者恰烂钱吃到脸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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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表示3级法术火球的威力超过手榴弹,相当于一发炮弹。
主角表示一个憎恶皮糙肉厚,要法师甩好多三四五级法术轮一遍才能打死
刚说完主角身边一个傻白甜穿越者拿出一把土造的青铜燧发枪(前装药,无超凡力量附魔),一枪秒了憎恶
主角顿时化身舔狗
一把近代燧发枪一枪威力胜过炮弹洗地?
呵呵,为了让主角当舔狗基本的逻辑都不要了?
一把近代燧发枪,拿在一个**妹子手里。就因为要让主角当她舔狗,这一枪的威力就胜过炮弹洗地了?
真***丢尽了脸,把以前积攒的人品全都败光


IP属地:浙江1楼2021-06-22 21:44回复
    读书多带脑子好吗?你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书中说憎恶由一堆尸体组成,拿炮弹打掉下半身尸体也不会死,只有打中中间主宰的脑袋才会死,炮弹攻击范围广但不集中,打不中中间的脑袋也白瞎,炸碎一个人或几个人的尸体当然可以,但是你看到憎恶是由多少个人的尸体组成了的吗。况且主角有十的运气,那是神才有的运气,遂发枪打得准一枪毙命不是很正常。你听说过二战一发炮弹打中弹药库从而赢得战斗的事吗?你个不学无术孤陋寡闻的小混混,回学校多读点书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1-06-23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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