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中,除境内个人到境外投资特殊目的公司需要依据(汇发〔2014﹞37号文和汇发〔2015﹞13号文)到属地银行办理《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外,不允许其他境内居民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行为。不过,在满足境内企业境外投资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个人持有的境内企业进行境外投资。
另外,《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11号)第六十三条规定:“境内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企业对境外开展投资的,参照本办法执行。”这意味着境内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在境外开展投资的,也需要进行发展改革部门的备案/核准手续。
另外,《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11号)第六十三条规定:“境内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企业对境外开展投资的,参照本办法执行。”这意味着境内自然人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在境外开展投资的,也需要进行发展改革部门的备案/核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