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级装修专项设计资质标准如下
(1)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参与过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或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企业完成过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
(4)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大中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大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1项,具备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