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2月份找工作在桓台毕玉鹏的安排下,去其在多多买菜所承包的起凤片区做配送员。辞工后曾多次讨要工资,他都以种种原因推诿扯皮拒绝支付。本人将此事投诉到索镇劳动监察部门,部门负责人以证据不足为由让我走劳动仲裁,然后通过12333申请仲裁,调解员在了解情况后的处理结果是:我与毕玉鹏的纠纷属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纠纷,不属于公司与员工之间的纠纷,让我去找人民法院,累了累了累了,不找了不找了不找了,费时费力费心,在此以个人经历告诫大家,找工作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是公司还是个人,如果是个人,也要了解清楚你的老板的人品信誉,免得到时候给人家打免费的工,干免费的活。#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