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东阳吧 关注:57贴子:167
  • 2回复贴,共1

什么才叫村务公开 打家请看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6.分户承担"两工"和以资代劳情况。
2010-3-18 14:21 回复  
110.179.71.* 2楼
      7.用农民集资款兴办村公益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8.村民用电、用水和集体各种统一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第七条 集体经济项目发包公开。
      1.发包前公布项目的标的、期限、规模、办法。
      2.承包人按承包合同上交承包费的情况。
      第八条 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公开。
      1.国家征用土地:(1)用途和亩数;(2)补偿标准和总额;(3)劳动力安置补助;(4)补偿费的使用项目和数额。
      2.宅基地审批:(1)宅基地计划安排的地点、面积、户数、收费标准;(2)申请户名单和理由;(3)批准建房户的名单和交费情况。
      第九条 计划生育公开。
      1.允许生育的育龄夫妇名单。
      2.申请和发放准生证名单。
      3.计划外怀孕、生育罚款收缴数额。
      4.罚款使用情况。
      5.独生子女户享受优待奖励情况。
      第十条 专项公开。以下项目必须实行专项公开。
      1.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
      2.村集体集资项目的筹资与使用。
      3.村干部工资、奖金的发放标准和领取数额要逐人公开。
      4.招待费的支出要附加专项说明。
      5.救济、救灾款要逐户公布。
      6.电费、水费逐户公布。
      7.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筹集和实施情况。
      8.土地承包和"四荒"拍卖。
      9.农业税、特产税退税款逐户公开。
      10.群众要求的其它专项公开项目。
      第十一条 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要事前公布政策标准,事中公布执行情况,事后公布执行结果。
      第三章 公开的形式、次数、时间
      第十二条 村务公开的形式以公开栏为主,辅之以其它方式。
      第十三条 在群众居住集中、方便阅览的地方设置固定公开栏,并加防雨设施,配挂意见箱。
      第十四条 公开栏要长期保留公开内容,不得出现空白。
      第十五条 公开的其它补充形式有:往来帐页归户表、农民负担卡;直接张贴复制原始帐页、表格、纸榜;召开各种会议、广播等。
      第十六条 全市规定的统一项目,一年公开两次,每年的三月份和七月份为公开月,各县市在公开月中选择公开日,3月份公开上年财务、农民承担费用决算,各项村务的运行办理结果和当年财务预算、村务工作计划。七月份公开上半年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 专项公开要根据项目的特殊性及时公开。
      第十八条 群众要求公开的项目要随时公开。
      第四章 公开的程序



2楼2010-03-19 20:06
回复
          第十九条 每次公开前由党支部、村委会向"两议会"成员发放<村务公开征询意见表),再通过"两议会"成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反馈群众要求公开的项目,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项目和财务项目实行专项公开和细化公开。
          第二十条 根据规定公开项目和群众意见,由村会计和理财小组拿出公开简表,经党支部、村委会依次研究审定,"两议会"讨论通过,呈送乡(镇)村务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公开。  
    2010-3-18 14:21 回复  
    110.179.71.* 3楼
          第二十一条 在公开日村主干要到公开现场收集群众意见,解答群众质疑。在现场无法答复的,要召集有关人员及时研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反馈。群众仍不满意的,由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查阅有关帐目,如实向群众作出说明,发现重大问题的要及时逐级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审计,以进一步核实,确有问题的移交纪检、
    司法部门查处。
          第五章 民主管理 民主监督
          第二十二条 各行政村都要设立党员议事会、村民代表(议事)会议(简称"两议会")和民主理财小组。
          第二十三条 "两议会"和民主理财小组都是民主监督组织。村民代表(议事)会议在村务的决策中享有否决权。
          第二十四条 党员议事会一般由村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多的村也可采用代表制,由全体党员无记名投票选举,通过选举产生的党员议事会组成人数不得少于30人。
          第二十五条 党员议事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党员议事会的主要职责是讨论党支部提出的村内大事和涉及群众利益的主要问题。党员议事会形成的决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党员(代表)通过。
          第二十六条 村民代表(议事)会议成员,要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按居住范围划片或由村民小组推举产生,原则上按5-15户产生一名代表。规模过大的村村民代表不得少于50人,规模过小的村不设村民代表(议事)会议,由村民会议直接行使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权利。村民代表(议事)会议成员中要有适当比例的党员和妇女代表。  
          第二十七条 村民代表(议事)会议的职能:对村务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决策;对执行中的事项进行监督;对完成事项进行评议。
          第二十八条 村民代表(议事)会议审议的内容。凡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代表(议事)会议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1.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
          2.财务和农民负担预决算方案。
          3.大型固定资产购置、发包、变卖、报废。
          4.集资项目,方式、数额、使用方案。
          5.享受补贴的干部人数、标准和数额。
          6.各类承包.合同的签订与兑现。  
          7.计划生育指标发放方案。
          8、宅基地使用方案。
          9.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方案。
          10、对每次的公开项目和内容进行审议。
          第二十九条 村民代表(议事)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根据党支部和村委会提供的议题,一事一议,村民代表(议事)会议要做好文字记录。
          第三十条 党员议事会议至少每两月召开一次,村民代表(议事)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遇到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有十分之一的村民代表(议事)会议成员提议,村民委员会应召开村民代表(议事)会议,讨论他们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3楼2010-03-19 20:06
    回复
      • 60.223.36.*
      


      5楼2010-03-22 22: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