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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的滋味被害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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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的滋味被害的滋味“真难受”害得我无处藏身;互联网媒体网站平台给了我藏身之处,即变成了我的居家之地
自从我从小到大,成家立业至如今,我没有做过半点坏事。跟着父母的时候,家里贫穷,自己成家了,想有个好的家庭,一生拼尽了全力,想给家里有个好的归宿,本人生于1964年11月19日,至今58岁了。打拼了一辈子,我老婆也从来没有离开过我,父母老婆孩子,我还是安排的一一有条。就因我的一次失误,酿成了大错,改变了我的生活方向。
我是农村户口,成家以后就很少在家里住,自从我1999年6月13日,买了湖南省永州市道县县城的一栋房子以后,即开了一家商店超市,再加上我在外面搞工程修路架桥,须说是给国家和社会做了贡献,也赚得到一点点小钱,一家人还是安稳的过着日子,生活过的还是不错的,有车有房,有吃有穿,很得意,顺水。
没想到的是,好景不长,于2013年,由于本县规划建设计划,扩建道县潇水北路(即害了我),本来就是一件好事。但当地政府,由于资金不足, 及各种原因,把这条路挖的坑坑洼洼几年也没有动工修建,搞得我的房子前后,全家人进出都成了问题。无奈之下于2015年六月,本人只好搬出异地居住。这一情况给我唯一带来不便的事,家里的商店没了,工作生活也就带来了缺陷。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缺陷害的我走进了万丈深渊;第一:商店没了,家庭就少了一份收入。第二:由于我多年承包工程,当地政府资金不到位,工程款一拖再拖,使我负债难缠,烙下了祸根。第三:就是湖南省道县人民法院(2017)湘1124民初2051号民事判决和道县人民法院(2019)湘1124民申13号民事裁定,唐春玲575400元的借款案件是典型的陷害我的冤假错案:把我唯一一套房子被法院违法强行拍卖,还把我家里的所有物品一抢而空,使我背上1000多万元的代价,我唯一的房子被法院违法强行拍卖,全家人已流落失所。
就这样使我一度难缠,行上了维权之路,天天过着打官司,过日子。今天跑这,明天跑那,让我生活失去的方向。……这到底是谁的错?我也无法理解……。法院还把我划上老赖的骂名,在这我还真想问问国人,怎么样的人才算是良民?难道真像日本倭寇侵略中国时代;那些走狗卖国品性才算得上是中国良民,上等之才吗?
我的信件撒遍了全国,及网上维权等等,都起不了什么作用,无奈之下上访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信访接待室,结果县、市、当地政府还是以欺骗的手段一拖再拖?不予解决。还要以威胁的语言,和制裁的方法压迫于人。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我看国家的政策是挺好的,为什么到了下一级政府?人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就如此渺茫,得不到一丝毫的保障。国家的法律变成了荒唐的口头语,起不了丝毫作用,让人民蒙受冤屈,难道这就是真正的中国大地?36万元的本金借款,在无任何凭据的情况下,荒唐的被判决成1000多万元的代价损失。今天在这里的诉言,知否国家有关领导看见后,否有缓解的机会让我重见天日?
呈诉人:莫汉生
2021/3/15


1楼2021-03-21 23:0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