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1日,河南省民政厅(豫民行批[2009]46号)批复: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将偃师市诸葛镇整建制划归洛阳市洛龙区管辖。
2010年3月19日,河南省民政厅(豫民行批[2010]8号)批复: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将偃师市李村镇整建制划归洛阳市洛龙区管辖。
2011年5月9日,河南省民政厅(豫民行批[2011]35号)批复,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同意将偃师市庞村镇整建制划归洛阳市洛龙区管辖。
2012年8月17日,河南省民政厅(豫民行批[2012]10号)批复: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同意将偃师市佃庄镇整建制划归洛阳市洛龙区管辖;河南省民政厅(豫民行批[2012]11号)批复: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同意将偃师市寇店镇整建制划归洛阳市洛龙区管辖。
2010年3月19日,河南省民政厅(豫民行批[2010]8号)批复: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将偃师市李村镇整建制划归洛阳市洛龙区管辖。
2011年5月9日,河南省民政厅(豫民行批[2011]35号)批复,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同意将偃师市庞村镇整建制划归洛阳市洛龙区管辖。
2012年8月17日,河南省民政厅(豫民行批[2012]10号)批复: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同意将偃师市佃庄镇整建制划归洛阳市洛龙区管辖;河南省民政厅(豫民行批[2012]11号)批复: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同意将偃师市寇店镇整建制划归洛阳市洛龙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