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力量,在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战勤保障、消防宣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国人大代表,广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法务部部长黄超认为,应高度重视这支队伍的建设。今年全国两会上,她提出了关于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综合保障的建议。
政策保障不够明确
黄超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不断加快,各类灾害事故进入易发多发期,消防救援力量严重不足已成为制约公共安全保障的瓶颈。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力量,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支队伍的建设,在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和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黄超说,“但是,不论从人员规模方面还是素质能力方面来看,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制约队伍发展的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亟待解决。”
黄超介绍,国家层面未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招录办法、涉及部门、组织程序及经费保障等内容提出明确的标准要求。
据调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标准和程序等方面存在差异,工资待遇方面缺乏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各项政策保障不够明确,经费保障标准整体偏低。“这与消防救援工作全天候、高风险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应。”黄超认为,“国家层面尚未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人员身份属性,而各地党委、政府出台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优抚优待等政策,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基本不能享受。”
“全国没有统一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荣誉体系,导致队员归属感不足。”黄超认为,这一系列问题导致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难招难留。”
黄超介绍,当前,由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加上管理严格、值班备勤时间长、工作任务存在危险性,且大多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聘用人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享有的包括晋升、考学、奖励、抚恤、退出安置等政策,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都无法享有。
明确队伍属性和人员身份
“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健康发展,关键在于明确其职业化发展、规范化管理方向。”黄超建议,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属性和人员身份,探索推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骨干队员进编,其他人员占编不进编”的运行模式,从根本上解决这支队伍存在的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问题。
“在顶层设计层面,要完善规范相关政策机制。”黄超表示,应从国家层面制定出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办法,统一招录标准和组织程序,明确经费保障标准,为各级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提供政策支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机制,充分考虑消防救援人员24小时驻勤备战和高强度高风险的职业特点,建立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实施细则和保障标准,加大工资福利、值班补助、出警补贴、高危补助等经费保障力度,切实从质量效能上提高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水平。”黄超建议。
此外,黄超认为,应建立健全消防职业荣誉体系,激发消防人员职业荣誉感。她建议,从国家层面统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综合政策,特别是职业荣誉政策。各级党委编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在子女教育、医疗保障、伤亡抚恤等方面制定出台相关优抚优待政策和措施,不断增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职业荣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