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参与1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技改、引进)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并通过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八)获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与本专业有关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以专利证书为准)。
(九)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2、撰写本人直接承担项目的技术报告(项目立项报告、可行性分析报告、科学实验报告、研究设计报告、技术论证报告、专利成果报告、技术总结、工程设计方案及说明、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监理规划等)2篇以上。
3、提出的科技建议1项以上被有关部门或单位采纳,经同行专家评议,认为对科技进步或行业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附评议材料)。
(十)在企业生产一线的工程技术人员,完成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成果或引进中型先进设备1项以上,有创新的技术成就,通过市(厅)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