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来,我去年年底就在找房子,发现义乌租房价格较前年普遍上涨至少要多交一个月的租金。由于旧房未到期,所以一直是骑驴找马,新年伊始的抢租季,房租更是上涨,58同城上500一个月的,涨到600,当然我说的话只有感同身受的普通民众才听得懂,因为这100只是某些人给孩子一天的饭钱而已。我好说歹说房东才同意不涨价。拿出合同时我仔细看了下,我除了能住在里面以外,几乎所有权限都被限制,按他合同里所述,我的门一直是处于坏与不坏之间,被杀死在里面都不能追究房东维修责任。因为合同里他是要租户维修的。财物要投保,被盗不能追究他的责任。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把自己撇的干干净净,若是超期一天,单间房价要按60元每日。套间房价要按80元每日计算,义乌房东普遍一年起租,有事提前要走视同违约,转租房客也必须由他同意,他可以据此无条件提前收回房屋,扣下所有押金。看到这句我深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感觉。若有室内损坏这些却无明确标价,到时必定轻则押金全无,重则牢狱之灾,我都想笑,警察我报警时百般推脱,你报警他就换副嘴脸了?这是什么天理?他吃定我们没工夫没精力,没钱去跟他算这笔经济帐。不过以他们家的文化水平。绝对写不出这种刁钻刻薄的合同来,必定是高人在后授意而为。换句话说。他们房东沆瀣一气,集体行动,蚕食鲸吞我们的血汗钱。义乌地铁预计未来两年要通车后,房租必定更是暴涨。而搜遍新出的民法典,却几乎没有任何有效保护租客的条款。因为他们违法没有额外成本,你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大不了就把这不义之财退给你,而我们维权却难上加难。善良很难,难到一碰就碎。恶劣就很容易,容易到时时勤拂拭,尚会春风吹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