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保险韶关公司在2019年1月24日发生的交通事故人伤赔付中指出,伤者使用了医保自费药,要免除10%的医疗费赔偿,(医疗费35458元,要少赔3500元左右)我坚决不能同意,追问其扣款依据时天安方面采取及其消极的工作态度拖延,不理睬。没办法我只能不断的投诉,发微博,奔走于相关部门上访,终于,20年9月天安保险公司迫于压力登门道歉并全额赔偿医疗费(35458元)。天安保险公司就是这样一个非常不要脸的保险公司。到现在为止天安保险公司这一年多来的所作所为还给出一个合适的解释,天安公司你们欠我和社会一个解释,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