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份在源瑜伽办了一张次卡,当时老板说没有使用时间限制,然后一直用的年卡约课,前两天无意在别人口中听到自办卡日起,有效期一年,就算你卡一直没开卡,没用,时间到了卡自动作废,因为工作调动十一月分调到新城区上班,没有时间去,年卡就用了三个月就开始请假,昨天1月24日去源瑜伽文化宫店咨询次卡是否有限制使用期限,前台人员服务态度极度恶劣,说当时谁给我办的卡让我找谁,她不清楚,并放话在闹事要打110让警察抓我,警察局你源瑜伽开的,说抓消费者就抓消费者?我说那我要退卡,她说退卡可以,但是要扣百分之三十的手续费,但是当时办卡的时候源瑜伽的老板并没有告知有时间限制,次卡是按次计算的,没用规定多久要用完,现在我要退卡还要强制扣我百分之三十手续费,想问下这个合理吗?明明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还这么理直气壮?还有扣百分之三十的手续费是哪个法律规定的吗?年卡开卡我用了三个月我不用了,可以 剩下的我不要了 我就当大风吹走了,但是我次卡连开卡都没开,商家为什么要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