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交通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交通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现对《汕尾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进行社会公示。
一、公示内容
1.规划背景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动脉,具有基础性、服务性、引导性、战略性属性,是兴国之器、强国之基。为加快研判汕尾交通发展形势,谋划新形势下汕尾综合交通发展重点,提出适合汕尾的交通发展思路、目标、战略,构筑布局完善、结构合理、功能明晰的综合交通发展布局体系,指导近期交通设施建设,依据相关上位规划、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本规划。
2.规划对象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由铁路、公路、水路、航空和管道等运输方式及其线路、站场等组成的综合体系。鉴于管道系统的特殊性与独立性,本规划不对管道系统作具体的研究。因此,本规划的研究对象为由铁路、公路、水路、航空、邮政组成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3.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4.规划范围
本规划研究范围为汕尾市全域(不含深汕合作区),面积4396.21平方公里,对于战略性的交通基础设施研究范围拓展至汕尾市周边区域。
5.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两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纸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规划目标
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高速通达周边城市、快速联通组团和乡村、有力支撑产业发展的高效优质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沿海经济带重要交通枢纽、粤港澳大湾区东翼枢纽门户城市地位基本确立,基本实现市区“4590180”交通圈,即汕尾市区与市内组团间45分钟左右通达,与大湾区城市城区90分钟左右通达,与省内其他地级市180分钟左右通达。同时,汕尾市区与县城之间、相邻县城之间有(含高速公路)2条以上干线公路(二级及以上),基本实现县城至镇区间通达二级公路,国道达到二级及以上公路技术水平,省道达到三级及以上技术水平,有条件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此外,全市交通智慧化水平稳步提升,实现以智能化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全市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一、公示内容
1.规划背景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动脉,具有基础性、服务性、引导性、战略性属性,是兴国之器、强国之基。为加快研判汕尾交通发展形势,谋划新形势下汕尾综合交通发展重点,提出适合汕尾的交通发展思路、目标、战略,构筑布局完善、结构合理、功能明晰的综合交通发展布局体系,指导近期交通设施建设,依据相关上位规划、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本规划。
2.规划对象
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由铁路、公路、水路、航空和管道等运输方式及其线路、站场等组成的综合体系。鉴于管道系统的特殊性与独立性,本规划不对管道系统作具体的研究。因此,本规划的研究对象为由铁路、公路、水路、航空、邮政组成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3.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4.规划范围
本规划研究范围为汕尾市全域(不含深汕合作区),面积4396.21平方公里,对于战略性的交通基础设施研究范围拓展至汕尾市周边区域。
5.规划成果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两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纸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规划目标
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高速通达周边城市、快速联通组团和乡村、有力支撑产业发展的高效优质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沿海经济带重要交通枢纽、粤港澳大湾区东翼枢纽门户城市地位基本确立,基本实现市区“4590180”交通圈,即汕尾市区与市内组团间45分钟左右通达,与大湾区城市城区90分钟左右通达,与省内其他地级市180分钟左右通达。同时,汕尾市区与县城之间、相邻县城之间有(含高速公路)2条以上干线公路(二级及以上),基本实现县城至镇区间通达二级公路,国道达到二级及以上公路技术水平,省道达到三级及以上技术水平,有条件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此外,全市交通智慧化水平稳步提升,实现以智能化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全市完善覆盖城乡、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