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电动车在早上7点10分由西向东走到电动车位置1处,看到前方人行道上没人,以30~40的速度直行;
2、在电动车位置2时,发现有行人在行人位置2处,遂刹车,由于距离短,在位置3处与行人发生碰撞,行人肩膀处骨折,电动车擦破皮。
3、事后在监控里查看时,发现电动车因走错车道发生了本次事故,同时也发现行人在出路口时,未进行左右观察,直接走出来且在斑马线外1米行走。
4、此路口也无信号灯,这样情况是定电动车全责?还是双方各一半?还是电动车主要责任,行人次要责任?
(注:天气晴、电动车驾驶人上了24小班后下班回家、迎着阳光而走、清早地上有撒水、驾驶人64岁,行人7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