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从事渣土车运输行业的一名普通百姓,经朋友介绍赵洋为赵鹏翔之子,其父通过人脉关系协助其子取得了安徽泾县“江南第一漂”景区的土方分包工程,预计其子一年内可获利800余万。需要我提供车队为其具体从事土石方运输工作,2020年10月1日赵鹏翔副部长让其儿子赵洋联系我让我帮其找车并签订运输合同,本人先后于2020年10月8日,10月17日组织车队至现场进行运输作业。事先我和赵洋合同约定车队至现场进行24小时施工作业,我向手下车队共计11辆车提供每辆车包月45000日结的价款。在17日-27日的运输中我方车队每天仅能工作10小时左右,期间受修缮施工道路影响,我方停工3天。23日因本人贴补车队费用已达近6万元,且26日车队也要求我将拖欠的20万元费用及时支付给他们,我多次向赵洋协调让其补发我手下车队务工款项并恢复至24小时作业。但赵洋以再等等为由一直拒绝支付误工费且从未履行约定,我手下车队未24小时开展过运输作业。因本人无法承受多次向车队垫付务工款项,于27日晚将赵洋结算给我的运输费用全部下发车队后仍存在20万空缺,还我们辛苦的血汗钱,因诉诸法院费用大周期长我已没钱请律师,且我们车队目前已有多位司机因车贷逾期被银行催收,但是赵洋已完全不顾我们的死活,拖欠补偿款至今一分未给。本人于2020年10月30日前来许昌和赵洋商量赔偿事宜,赵洋本人不但不商量,还纠结20人左右黑社会对我进行威胁恐吓,后又找了4人要将我扣押在许昌,最后在我朋友和警察的帮助下,我逃离了现场,此贴句句实话,我愿意为这一切付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