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报名申请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jcgov.gov.cn)。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3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以及聘用前的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工作的全过程。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4日17:00
资格初审由晋城市公安局和各县级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020年11月23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2020年11月23日17:00至11月24日17:00期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0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4日17:00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城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报考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1月25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9:00—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0年11月25日17: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持档案卡、低保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11月26日17:00前,前往晋城市公安局政治部(晋城市迎宾街289号)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jcgov.gov.cn)。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3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资格初审、资格复审,以及聘用前的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工作的全过程。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4日17:00
资格初审由晋城市公安局和各县级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020年11月23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2020年11月23日17:00至11月24日17:00期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0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4日17:00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城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报考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1月25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9:00—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0年11月25日17: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持档案卡、低保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11月26日17:00前,前往晋城市公安局政治部(晋城市迎宾街289号)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