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阜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补助申报材料
1.在阜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补助申报表(见附件)。
2.在阜企业申报购买先进技术成果补助单项成果信息表(见附件)。
3.与技术输出方签订的技术合同复印件。
4.技术合同交易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上需注明所购买先进技术成果的合同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发票金额与转账凭证金额数据不一致的须作说明,并盖单位公章。发票时间必须为2019年,支付凭证、转账时间可以是2019年度或之前)。
5.购买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企业,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并附《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且外文版技术合同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企业公章。
6.科技成果技术水平先进性及转化产业化佐证材料,包括所购买成果的第三方评价报告、验收证书等,围绕该项目实施已授权的专利、标准、软件著作权、新产品等,或者相关厂房、设备、生产线的图片,以及已转化产品的销售合同、销售收入等有关证明材料。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技术输入方与技术输出方无关联关系的承诺证明等)。
提供的技术合同和发票与单项成果信息表必须一致,且清晰真实有效。
四、阜阳市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补助申报程序
1.各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工作,通知符合条件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归口管理部门,由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数据,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签字盖章后,在规定的时间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连同推荐函报送到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