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的外观设计不得在首次提交申请之日之前在新加坡或其他地方注册,或在世界任何地方发布。
2.以下内容无法注册为外观设计:
2.1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的设计
2.2集成电路的计算机程序或布局设计
2.3适用于某些物品的设计;例如墙匾,奖章和纪念章以及主要具有文学或艺术特征的印刷品(例如日历,证书,优惠券,贺卡,传单,地图,扑克牌,明信片,邮票和类似物品)
2.4施工方法或原则
2.5仅功能性的设计
2.6取决于另一种物品或非物理产品的外观的设计,设计者打算将其设计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使该物品或非物理产品能够连接到或放置在其周围或对着它,另一商品或非物质产品,以便该商品或非物质产品都可以执行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