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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刊】1998—2008夏至未至(小说样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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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本应在一起到老的。至少我曾经那样决定过。但到最后,陪在我们身边快乐与哭泣然后老去的人,却都不是我们最爱的人。          
1998—2008夏至未至
     凌霜降/文
1998年,瘦瘦的盛夏
凌霜子。你太瘦。似一张纸。我总不至于希望,我收上来的所有作业,都画着一个纸张一样薄的女孩子。
半数人聚在电视机前看体育台的奥运会直播,而我们原本约好的模特放了我们鸽子的那天,夏斯予因为没有模特,男生们又太过专注运动会而荒废了绘画作业而大发雷霆。
我走过去说:我来做模特吧。
夏斯予于是这样回答我。
98年的盛夏,这个世界极热闹。亚洲的汉城在举行奥运会,欧洲的法兰西则在踢世界杯,而中国的南方正在闹洪水。而因为世界的热闹,我的心,倍感冷清。心会冷清,是因为夏斯予。
我在南宁,这个城市幸而没有闹洪水,所以,我得以在这个喧闹的夏天,背着画夹,穿过小贩云集的小巷子,来到夏斯予开设的高考美术补习班学绘画。
夏斯予不留长发,他的头发,偶有飘柔洗发水的清香。他的衬衣,有些皱,但很干净。夏斯予有些沉默。脾气总是很坏。
我知道自己很瘦,瘦得像一张纸。但我内心那些对夏斯予的爱恋,仍使我变得无比的强大与壮阔。
所以那天,我要交上去的绘画作业的签名处,写上这样一句话:夏斯予,我很瘦,但我很爱你。
那张作业,夏斯予没有发还给我。可夏斯予也没有说,他也爱我。于是,整个夏天,一下子便瘦了,瘦瘦的,所以,变得无限漫长。
2001年,夏末的轻热
那天,大雨。我与同学,为了躲雨,走进了一家店面。
那是一间小小的画店,有几张素描招摇地贴在墙上,画了有些日子了罢,那女孩的左嘴角下,好似有一点灰尘堆积而成的铅墨,似足了一颗魅惑的痣。
同学说:霜子,这素描,画得有点像你。
我凑近过去看,见右页角下,有个潦草的签名:夏斯予。
店里没有人。雨停了。我让同学先回去,而我,坐在小店的椅子上等到夏斯予回来。
我一直认为,那场雨,一定是上帝的蓄谋。因为上天想让我和夏斯予重遇,然后,在这人世里,开始一段爱情。
后来,来了一个女孩子。她问我:我们要关门了,你要买什么吗?我指着那几张素描素描问她:我找夏斯予。那女孩指了指里屋,我进去,心跳几乎停止。夏斯予正在画画。
我喊:夏斯予。
夏斯予回过头,看了我好一会,才说:哦,是你。
我记得,那个晚上,在世纪广场,当所有人都为中国申办奥运会成功欢呼的时候,我伸手去拉夏斯予的手,他没有避开。
那晚,夏斯予吻了我。很轻。但很热。
2004年,浅秋与浅伤
9月初,那一场秋风,起得有些早。树们却仍知晓,叶们颤抖着舞蹈,轻轻浅浅地落到地上。
我与夏斯予在一起后的第三个秋天,我在一家小广告公司做设计,仍然瘦,瘦得像一张纸。公司的老板,胖得像一只苹果,常常给我桌面上放食物。公司里人人都说,他喜欢我。
夏斯予仍开着那间生意不太好的小画店,他说,要挣钱在这个城市买一套房子,将我娶回去。
秋很浅,落叶也浅。那天,当“苹果”开着车送我回家时,车尾气所扬起的几张落叶,正好落在夏斯予的脸上,忘记带钥匙的夏斯予就坐在黑暗里,看“苹果”把我从车里扶了出来。
夏斯予像疯一样跑开了。我记起,我从未见过奔跑的夏斯予。我从不知道,夏斯予跑起来的时候,像一阵来去无影的风。
我没有去追他。因为我的脚扭伤了“苹果”才会送我回家。相爱的人,总会有误会。第二天,夏斯予回来了,说:我想我永远也不会成为有钱人。你若想离开,就离开吧。我泪落,给他看我红肿的脚踝。夏斯予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很仔细地帮我擦药酒。



1楼2010-01-29 22:07回复

    是我贪心么?因为觉得拥有夏斯予是一种幻觉,所以,想要一点他人给予的温暖。我努力工作,偶尔“苹果”会送我回家,只是不会再遇见夏斯予。他每一天,都回得比我晚。或者,即便他会撞见苹果送我回家,他也不会再妒忌地疯狂跑开。妒忌随爱而生,没有爱,那里还有妒忌呢?
    我在电脑上装了一个记录被删除网址的小软件,找到了夏斯予的博客地址。当两个人开始互相猜忌,爱情便会随着信任的消逝而消逝。夏斯予每每上网后,总会将历史记录删除。有些什么是不可以让我知道的呢?
    夏斯予不想让我知道的,大抵就是他夏斯予与那个有痣的女子艾达的故事。夏斯予与艾达,是高中校友。夏斯予恋上她的过程,如我恋上他。只是毕业后,他们成了别鹤离鸾,之后,再无消息。夏斯予在绝望时,我正好出现。正好长得似她。是呀,我只是一次正好,而不是从一开始就出现在他心里的女子。所以,在她再次出现,邀请夏斯予一起工作的时候,夏斯予放弃了你最爱的画,成为一个商人。
    他对我说是为了我才奋斗。这是一个连他自己都不相信的谎言。夏斯予心里是知道的,是为了她,他才去做自己一直不愿意做的事情。
    爱情的力量,到底有多大?我们永远没有办法估计。就似夏斯予在以为已经忘记她而爱上我的时候,却发现自己仍有一颗为她跳动的心。
    我收拾了自己的衣服,离开了我花全部心思装修的房子。女人做事情的时候,总是不为自己留后路。似我,在夏斯予的房子里花了全部的心血,以为那会是爱情的家。到头来,却要这样假装轻易地离开。心似剥掉的洋葱,每一片,都是泪水。
    后来夏斯予打电话给我,我订购的那两张奥运会门票送到了,让我过去取。我说,送给你了。你若不要,就丢掉吧。
    那天之后,我换了手机号码。
    那两张门票,本来是想与他去看。可是,生来不喜欢运动的夏斯予,大抵也不会陪我去看。就当是我送给他与艾达的礼物。他不爱我,所以不会陪我去看。但他爱她,他总会陪她去看罢?以一场奥运会,散了他与我,而成全了他与她,也算是不错的结局。
    2008年,初春
    那场音乐会,叫作“聆听2008年春天的声音”。
    我着一件灰色的裙子,和新男友一起去听。韵律很美,坐在我前面的一对情侣,不时地轻吻对方。我看着他们,微笑。为世上一切甜蜜的爱情还有忧伤的爱情微笑。我只是没有想到,在音乐会灯光结束的那一个瞬间,我会从前面那个男子的身上,看到了夏斯予的脸。
    我想,夏斯予也一定一定没有想到,我们会在这样的场景遇见。我向他介绍我的新男友,那样坦然。他向我介绍他的新太太,也那样客气。
    我以为,夏斯予的太太会是那一个左嘴角上有痣的女子。可眼前这一位,眉目清秀,不是极美,却雅致温婉,绝不张扬。
    也许,在未到来的夏天,在这个国度以一场奥运盛会沸腾的那个时刻,我和与我一样热爱运动的新男友会是欢乐海洋中欢乐的一对儿,而夏斯予,也许也会与他的新太太,是另外欢乐的一对儿。我们,本应在一起到老的。至少我曾经那样决定过。但到最后,陪在我们身边快乐与哭泣然后老去的人,却都不是我们最爱的人。
    这太平盛世,没有天灾,也没有人祸,可我们的爱情,在时光里慢慢消逝了。我们,仍是没有走到最后。
    


    3楼2010-01-29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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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至未至不是。。?


      4楼2010-01-31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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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至未至..?
        我记得是郭四爷的作品、、、?


        5楼2010-02-02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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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四的是1995-2005夏至未至,和这个不一样……


          6楼2010-02-02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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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我就在百川书城随便翻了翻~~
            【挠头】没仔细看~~


            7楼2010-02-03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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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7楼
              话说我是在高一的数学课上看的…


              8楼2010-02-03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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