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已立案待排期,有机会翻盘吗?一审判决黑厂2018-8-14解除劳动合同无效,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又以黑厂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为由,判决2019-4-28双方解除劳动合同,黑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年限计算至2019-4-28日,但支付工资的截止日期却是根据医疗期规定支付工资到2018-8-31,我不服以法律适用错误为由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说计算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年限到2019-4-28日支付工资到2018-8-31日,法律适用正确。
现在申诉了,看以后高院怎么判决吧!支付工资到劳动关系解除之日应当是基本常识吧!
现在申诉了,看以后高院怎么判决吧!支付工资到劳动关系解除之日应当是基本常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