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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学为解决“主体——客体”截然二分的问题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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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略地说来,从笛卡尔到康德的整个西方哲学所遵循的基本思路是一条知识论的思路,这一思路不妨被称为是一条对象的道路。这条道路的存在论起点是预设作为认知意识主体物的人与作为认知意识客体物的实在事物之间的截然二分。例如,在康德哲学的眼中,我们人类的科学认知的本质或者说科学知识如何可能的过程就是一个认知对象如何被认知主体,或者经由认知主体建构形成的过程,我们不妨可以将之称为“对象化”的过程,这个“对象化”过程及其结果就是康德意义上的Erscheinung,这个词传统上被译为“现象”或”显象”。但是长久以来,这个对象的或者对象化思路的根本性困难就在于Erscheinung的边界问题,即如何处理在Erscheinung之先的“物自身”与在其之上的“本体”,诸如“上帝存在”、“灵魂不死”、“自由意志”等等的问题,前者涉及的是人类感性的界限,而后者则是人类理性的界限,这也就是康德所谓transcendental object = X的著名难题的关键之所在。
现象学最重要的特点——也就是说它到底有什么意义——很可能就是:胡塞尔用他清晰明白的方法或表述,为有着很多堆积的哲学仓库清出了一片平地,让你看到问题,然后让你往下走,他的确是清道夫一样的人物。这个清道夫呢,他有自己的工具,他最重要的工具(或者说两者合一的)是面对事情要直接地去考察,看事情本身——不要说康德哲学,不要说海德格尔说,不要说柏拉图说,而是直接去面对问题本身。所以,胡塞尔的口号是“面向事情本身”。这就需要一种“本质直观”的方法。“本质直观”在历史当中也有很多,康德用它、唯识学也在用它,但是没有人把它作为一个严格的方法来用。胡塞尔早期就有这种想法,就是数学家看到的不是黑板上的或者笔记本上面的公式,而是看到了一个规律性的东西。既然数学家能够这么“看”,那么哲学家也应该能用它来看我们的精神活动、看到精神活动的本质——那就是他想要的严格的科学。严格的科学和精确的科学不一样,精确的科学指的是可以实证、可以观察、可以检验的那种现代自然科学,而严格的科学指的是数学、几何那样的科学,其严格性是自然科学的精确性的前提。为什么现在的自然科学那么精确,是因为从伽利略以来,自然科学被数学化了,胡塞尔就把这个方法用到哲学中间,成功不成功就很难说。
海德格尔不愿意用人这个概念,他要寻找一个专门的概念即“此在”(dasein)来表示他的哲学观点。在外延上,此在就是人,但在内涵上没有任何规定。此在有两个特征:一是此在总是我的存在没有一般的存在,此在是单一性的,不可替代不可重复的。二是,此在的本质在于他的存在,他不是事先规定好的,而是在起来从存在中去获得本质。
什么是此在呢?此在是个正在生成的但目前仍然是个尚不是的东西,指的是人的生成过程。换句话说,就是指正在生成、每时每刻都在超越自己的人。但他不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名词的人,而是生命活动的动态的人。“此在是在世中展开其生存的”,是人在成长过程中呈现其生命价值。
广义的现象学运动不是在人的知行过程之外去构造一个思辨的存在、宇宙的模式,而是从人自身的存在这个基点出发去理解世界。从这个角度来说,它和中国哲学在某些方面似乎可以做某种沟通,因为中国哲学的主流也比较注重从人自身的知行过程出发去理解世界、理解存在。早期中国哲学观念的展开,是跟“性”与“天道”联系在一起,“性”与人的存在无法分离,“道”表现为形而上的终极意义上的原理。离世觅菩提,恰如求兔角。把握“性”与“天道”并不是离开人的现实的知行过程去做一种空中楼阁般的思辨似观照,儒家所说“道不远人”(《中庸》)、道家强调“道,行之而成”(《庄子》),都体现了这一点。再者,中国哲学和现象学相对于分析哲学而言,对意识在我们理解世界和人自身过程中的作用都相当重视,这对走出语言的牢笼,无疑具有意义。比较而论,在中国哲学中,对于心(精神意向)的意义,伦理的、审美的方面考察多一些,对于认知的、逻辑的方面,则关注相对少一些。
龙眼识珠,凤眼见宝。在海德格尔看来,认知过程和意识过程,归根结蒂都是某种意义上的人的生存存在过程。从一种存在论、生存论的立场来看,也即是一种“事情本身”的自身显现过程和自身展开过程。这一过程,在海德格尔的《存在与时间》的现象学解释中,被称为是一种“现象出来”的过程,这也是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的写作前后所力图拓展和践行的现象学存在论的道路。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0-10-13 08:3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