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5日,忻州市劳动仲裁委裁决,裁定忻州师院自裁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解除与贾某青的劳动关系,并为贾某青办理劳动人事关系的转移手续。
2020年7月9日,忻府区人民法院对此裁决立案执行。但时至今日(9月21日),忻州师院仍未执行,且拒绝告知贾某青发给忻州师院执行通知上的执行期限(估计已过执行期限)。该院人事处长曹瑞东告知贾某青,现在需要按照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离职,但还需要贾某青在计财处缴纳42万元方能离职。曹同时称,这是忻州师院和忻府区法院商议决定的。
忻州师院已成为被执行人
为此,贾某青的委托代理人电话询问曹瑞东,这是学院的执行意见还是法院的执行意见。曹并没有正面回答,只告知需要按照学院的管理办法来执行。
事实上,忻州师院已于2020年7月9日在忻州市劳动仲裁委发起了另一项仲裁,向贾某青索要42万元的赔款。贾某青方面也愿意通过另一场仲裁来解决双方的赔款问题。
而对于此前早已生效的裁决结果,忻州师院一直对法院的执行令采取对抗司法,拒绝执行。今次在执行上加入赔款要求,到底是曹瑞东的个人意见还是学院意见不得而知。
很难相信,一所大学竟敢公开抗法,公开抵制法院的执行。贾某青的委托代理人认为,如忻州师院仍拒绝执行,法院有权也有必要对忻州师院院长张虎芳、人事处长曹瑞东等相关责任人采取拘留,以维护法律尊严。
2020年7月9日,忻府区人民法院对此裁决立案执行。但时至今日(9月21日),忻州师院仍未执行,且拒绝告知贾某青发给忻州师院执行通知上的执行期限(估计已过执行期限)。该院人事处长曹瑞东告知贾某青,现在需要按照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离职,但还需要贾某青在计财处缴纳42万元方能离职。曹同时称,这是忻州师院和忻府区法院商议决定的。
忻州师院已成为被执行人
为此,贾某青的委托代理人电话询问曹瑞东,这是学院的执行意见还是法院的执行意见。曹并没有正面回答,只告知需要按照学院的管理办法来执行。
事实上,忻州师院已于2020年7月9日在忻州市劳动仲裁委发起了另一项仲裁,向贾某青索要42万元的赔款。贾某青方面也愿意通过另一场仲裁来解决双方的赔款问题。
而对于此前早已生效的裁决结果,忻州师院一直对法院的执行令采取对抗司法,拒绝执行。今次在执行上加入赔款要求,到底是曹瑞东的个人意见还是学院意见不得而知。
很难相信,一所大学竟敢公开抗法,公开抵制法院的执行。贾某青的委托代理人认为,如忻州师院仍拒绝执行,法院有权也有必要对忻州师院院长张虎芳、人事处长曹瑞东等相关责任人采取拘留,以维护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