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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法院承办人李俊福局长违法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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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段卫东院长,曲周县法院门难进、事难办,你电话不接、短信不回,该执行案已经拖了几年,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损害法院形象、损害法官声誉,同时证实曲周县法院的基本解决执行难早就成为空话,个别法官违法行为何时能够得到纠正?打击老赖,维护诚信;曝光违法,维护正义!谁是“老赖”保护伞?】
被执行人:曲周县中医院和曲周县中医康复医院,住所地:曲周县人民西路50号。
事实理由:
该执行案自2017年申请强制执行至今,已经四个年头,二被执行人一直正常营业,曲周县人民法院没有依法执行,期间还二次无故终结执行,现在执行案号为(2020)冀执恢30号。
申请执行人与二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曲周县人民法院在2017年5月19日作出(2016)冀0435民初1104号民事判决,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7年8月23日作出(2017)冀04民终3723号民事判决,8月27日送达当事人并生效。
二被执行人在一直正常营业情况下,没有按照生效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为此,申请人在2017年9月8日依法向曲周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9月8日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案号为(2017)冀0435执407号。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原因,被曲周县人民法院终结执行。
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3月6日申请恢复执行,2019年8月5日短信提醒恢复执行,案号为(2019)冀0435执恢83号,曲周县人民法院又超过六个月仍然没有依法执行。又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原因,再次被曲周县人民法院终结执行。
2020年3月8日再次短信提醒恢复执行,案号为(2020)冀0435执恢30号,又二个多月过去了,曲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李俊福局长回答没有办法执行。
综上所述,二被执行人一直在正常营业,每天都有数十万元的收入,每年有上亿元经营额。可是,至今二被执行人仍然没有依法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因为二被执行人是公立医院,而且是二级甲等医院,其领导班子人员特别,负责该案的承办法官的爱人在二被执行人单位上班。目前,二被执行人所欠利息和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有100多万元,严重影响了申请执行人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困难。为此,申请执行人依法曝光曲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李俊福局长违法不执行,以督促其依法及时对二被执行人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执行。如果在无法一次全部清偿所欠本息情况下,本金可以先不偿还,可以先按月分期执行利息,并建议每个月偿还利息20万元以上,力争在一年内清偿全部所欠利息和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法院形象,维护社会稳定。
此致
曲周县人民法院——段卫东院长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戴景月院长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卫彦明院长
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
各有关监督单位领导及各媒体记者、各社会正义人士
曝光人:刘志民(手机15831839762)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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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曲周县法院违法不执行,谁是“老赖”保护伞?

2、曲周县法院违法之后,该如何反映解决,真的很难!

3、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全民共同反腐,才有可能严惩腐败!

4、在曲周县法院门口看到的,当事人被挡在大门外,时而坐着,时而躺着。


1楼2020-07-12 22:0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