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格道
在进行下面的探讨前,我想岔开话题,谈谈最近比较火的冠姓权问题。我觉得这个话题下的男男女女好像对冠姓权有着某种程度的误解。我的看法是,冠姓权是天赋男权,是不能用来交易的。不是男方提供房车彩礼养活妻子就有了冠姓权,更不是相反。这些和冠姓权无关。按照恩格斯的观点,冠姓权只和继承权相关。母婴关系是自然生理的、直接的;父婴关系则是经济文化的,是间接的。这是自然天性所决定,男性播种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才是自然常态。若想让男性承担责任,养活子女,维护家庭稳定,父婴隐性的血亲关系只有获得文化加持,否则男性没有必要参与子女养育。
房车彩礼是和家务劳动等价交换,在房价激增,女性愈来愈懒惰的情况下,这种不等价交换是对男性的经济剥削。但这种婚育剥削是可变的,且不说将婚姻家庭建立在金钱交换而非爱情的基础上本身就是不道德的,终将会取缔,单就现实而言,并不是所有时代,所有地区,所有男性都背负高昂的婚育成本。婚价随市场的波动与女利风习的影响而变化,是可以讨价还价的。而冠姓权作为天赋男权则是先天的,不变的,固有的:它筑基于两性自然天性,是现有技术无法改变,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要男性参与子女扶养(甚至可以不是亲生),就拥有这一基本权利。这既是对男性自由的枷锁也是对男性付出的补偿,权利的保护。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三个推论:
1.冠姓权无法被物质利益所兑换,当且仅当和另一天赋人权即“”生而自由”之权利相互冲突时,冠姓权才可以被置换。冠姓权本就是男性为追求婚育幸福而让渡天赋自由的产物,放弃婚育也意味着重获自由。在少数原始共产主义的母系社会,男性走婚、群婚,不承担自己子女的养育责任,也就没有继承权问题。谈不上认同权。而在普遍存在的父系社会,男性失去自由,对自己的子女有付出义务,必然要获得子女文化认同的权利。
2.舍弃天赋男权,用冠姓权做交易谋取私利,是对天赋权利的亵渎,势必为人所不齿。在传统女利社会,女性嫁到男方家庭被视为正常,但男性若“倒插门”进入女方家门则被鄙视。根本原因是因为男利者用放弃冠姓权的方式以减少婚育的物质损失,这种行为被传统视为辱没祖宗,和为了物质利益而放弃自己的人格、尊严一样可鄙。即使在今天,部分男性为了讨好女性而放弃冠姓权依然会受人鄙视:作为“汉奸”,他们损害的是男性整体的合理权利。
3.对先天权利任何形式的剥夺对每个男性而言,都是一种人格上的侮辱与政治上的奴役。作为女利社会异化的产物,女权者索要男性冠姓权却让男性承担繁重的家庭责任,不仅是对男性付出进行隐性的经济剥削,而且是对天赋父权这一先天权利的无耻褫夺。不过,她们中的大部分,其实并不在乎冠姓权,只是将冠姓权交易化,以冠姓权为要挟,勒索男性更多的财物与劳动,男性为了保住冠姓权,只有付出更多以满足她们的贪欲。而为证明男性冠姓权的合法性,男性越是努力证明自己的付出,越是经济物质补偿,就越是更深地落入了女权的陷阱。冠姓权一旦变成交易,男性将被物化,其尊严与权利也荡然无存。这必然是一条丧权辱男,通往奴役之路。
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想象,伴随女权对冠姓权的染指,对父权的污名化,未来男性也会更加渴望自由,愈加不愿承担婚姻与育儿责任,只是以玩弄女性为乐,这正是对女权贪婪的正当反拨。未来的家庭也会更加不稳定,不仅父亲会以杀妻等极端的方式寻求正义与公正,随母姓的孩子也会因此而失去父爱与安全感。失去对父亲血统的文化认同,其后遗症是各种心理问题:一个无法保障父亲合理权利的家庭是病态的,而病态的家庭,只能产生病态的儿童,其根源,则是女利社会的病变。
在进行下面的探讨前,我想岔开话题,谈谈最近比较火的冠姓权问题。我觉得这个话题下的男男女女好像对冠姓权有着某种程度的误解。我的看法是,冠姓权是天赋男权,是不能用来交易的。不是男方提供房车彩礼养活妻子就有了冠姓权,更不是相反。这些和冠姓权无关。按照恩格斯的观点,冠姓权只和继承权相关。母婴关系是自然生理的、直接的;父婴关系则是经济文化的,是间接的。这是自然天性所决定,男性播种后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才是自然常态。若想让男性承担责任,养活子女,维护家庭稳定,父婴隐性的血亲关系只有获得文化加持,否则男性没有必要参与子女养育。
房车彩礼是和家务劳动等价交换,在房价激增,女性愈来愈懒惰的情况下,这种不等价交换是对男性的经济剥削。但这种婚育剥削是可变的,且不说将婚姻家庭建立在金钱交换而非爱情的基础上本身就是不道德的,终将会取缔,单就现实而言,并不是所有时代,所有地区,所有男性都背负高昂的婚育成本。婚价随市场的波动与女利风习的影响而变化,是可以讨价还价的。而冠姓权作为天赋男权则是先天的,不变的,固有的:它筑基于两性自然天性,是现有技术无法改变,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要男性参与子女扶养(甚至可以不是亲生),就拥有这一基本权利。这既是对男性自由的枷锁也是对男性付出的补偿,权利的保护。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三个推论:
1.冠姓权无法被物质利益所兑换,当且仅当和另一天赋人权即“”生而自由”之权利相互冲突时,冠姓权才可以被置换。冠姓权本就是男性为追求婚育幸福而让渡天赋自由的产物,放弃婚育也意味着重获自由。在少数原始共产主义的母系社会,男性走婚、群婚,不承担自己子女的养育责任,也就没有继承权问题。谈不上认同权。而在普遍存在的父系社会,男性失去自由,对自己的子女有付出义务,必然要获得子女文化认同的权利。
2.舍弃天赋男权,用冠姓权做交易谋取私利,是对天赋权利的亵渎,势必为人所不齿。在传统女利社会,女性嫁到男方家庭被视为正常,但男性若“倒插门”进入女方家门则被鄙视。根本原因是因为男利者用放弃冠姓权的方式以减少婚育的物质损失,这种行为被传统视为辱没祖宗,和为了物质利益而放弃自己的人格、尊严一样可鄙。即使在今天,部分男性为了讨好女性而放弃冠姓权依然会受人鄙视:作为“汉奸”,他们损害的是男性整体的合理权利。
3.对先天权利任何形式的剥夺对每个男性而言,都是一种人格上的侮辱与政治上的奴役。作为女利社会异化的产物,女权者索要男性冠姓权却让男性承担繁重的家庭责任,不仅是对男性付出进行隐性的经济剥削,而且是对天赋父权这一先天权利的无耻褫夺。不过,她们中的大部分,其实并不在乎冠姓权,只是将冠姓权交易化,以冠姓权为要挟,勒索男性更多的财物与劳动,男性为了保住冠姓权,只有付出更多以满足她们的贪欲。而为证明男性冠姓权的合法性,男性越是努力证明自己的付出,越是经济物质补偿,就越是更深地落入了女权的陷阱。冠姓权一旦变成交易,男性将被物化,其尊严与权利也荡然无存。这必然是一条丧权辱男,通往奴役之路。
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想象,伴随女权对冠姓权的染指,对父权的污名化,未来男性也会更加渴望自由,愈加不愿承担婚姻与育儿责任,只是以玩弄女性为乐,这正是对女权贪婪的正当反拨。未来的家庭也会更加不稳定,不仅父亲会以杀妻等极端的方式寻求正义与公正,随母姓的孩子也会因此而失去父爱与安全感。失去对父亲血统的文化认同,其后遗症是各种心理问题:一个无法保障父亲合理权利的家庭是病态的,而病态的家庭,只能产生病态的儿童,其根源,则是女利社会的病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