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遏制新冠疫情的传播,德国联邦政府决定遵循欧盟委员会于4月8日提出的建议, 将所有非绝对必要旅行的入境限制再延长30天。与其他欧洲国家一样,德国继续采用欧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决定的申根区入境禁令至2020年5月15日。根据《申根边界法》第6条第14款,德国联邦内政部的规定仍然有效。
以下情况不受入境禁令限制
1.欧盟及申根国家的公民及其家庭成员;来自英国、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的公民及其家庭成员过境德国前往原籍国或居住国,且无其它路线可供选择。
2. 在欧盟和上述国家中拥有长期居留签证的第三国国民(居留权或长期签证,例如用于学习或工作),但必须返回其惯常居住地。
3. 根据决议,具有所谓“基本职能或需要”的第三国国民包括:
• 卫生人员和研究人员,护理专业
• 边境工人,货物运输和其他必要领域的运输人员
• 外交官,国际组织的雇员,军事人员,人道主义工作者在行使职责时
• 过境旅客
• 因家庭原因而入境的旅客
• 需要国际保护或其他人道主义援助的人员
有关旅行的更多信息:
将与奥地利、瑞士、法国、卢森堡、丹麦、意大利和西班牙的边界管制再延长20天至2020年5月4日。

(图源:网络)
出入境旅客的检疫规定
联邦和州政府已就入境和回程旅客的统一检疫规定的基本原则达成一致。从德国境外,无论通过陆路,海路或空中入境德国的人员都必须直接回到自己的居所,并立即进行为期14天的健康隔离观察。欲了解各州具体实施的措施,请访问当地卫生部门网站。
德国大使馆关于签证问题的解答
(入境及隔离规定的部分内容可能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发生更改并立即生效。下列问答仅适用一般情况,不涉及具体情况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为了进一步降低新冠疫情的感染扩散风险,内政部长泽霍费尔决定对非申根国家公民前往包括德国在内的所有申根国家实行入境限制令。此规定初步期限为30天,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延长30天。目前暂不受理商务、旅游或探亲的出行申请,以及以定居为目的的移民申请。建议取消前往德国的旅行计划,只允许紧急情况下的必须入境。入境边检会逐一审核此次入境是否被允许。

(图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