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知道专家频道吧 关注:257贴子:1,853
  • 0回复贴,共1

员工到退休年龄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在我国,女员工的退休年龄是50周岁,男员工的退休年龄是55周岁。然而,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后任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呢?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是具有争议的,但绝大部分法院认定属于劳务关系,理由系退休员工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无法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因为《劳动法》的适用条件是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适格为前提。小编认为,这种情况认定为劳动关系更加合适,理由如下;

劳动关系
1、社会现实方面,绝大部分超过50周岁的女员工是具备劳动能力的,在法律为未给予明确缓冲期的情况下,大部分女职工是不愿意接受退休的,退休就意外着丧失了收入来源,在家庭条件不好的情况下,绝大部分会选择再次就业,这让本属于社会底层的一些劳动者更加举步维艰。
2、社会大背景条件下,前期的一些自由职业者,到后面进入公司上班,很少有员工缴纳社保年限超过15年,也就是员工即使退休,也无法立即领取养老金,从而导致无法达到应有的社会效果。
3、法律层面来说,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什么意思呢?也就是劳动合同的终止应当以劳动者实际能够或者已经享受基本养老待遇为前提,否则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员工到达退休年龄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退休年龄,只要劳动者未能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且跟用人单位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或者还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就不能终止劳动关系,否则构成违法辞退。
4、当然,小编只是陈述自己观点,司法实践还是应当以法院的判决书为准,相信法官作出劳务关系的认定是站在更高的一个角度以及更高的价值去判断去认定的。如果您恰巧看到了这篇文章,可在评论区留言,小编期待与您的深入探讨!


1楼2020-04-24 22:3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