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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寻张春雷这个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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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门得胜的张春雷,借我钱一年多不还,还人影儿都没有!!!!!  


1楼2009-10-27 21:1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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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在


    2楼2010-07-08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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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张春雷,于2009年10月15日,自家中新桥镇茜浦路850弄45号离家出走,至今未归.
      现你老母亲癌症卧病在床,老婆申明离婚.望本人看到信息马上和你家人联系!!!!
      另:如有知其下落者,本人重金酬谢. 联系电话:15801902996 林先生


      IP属地:浙江禁言 |3楼2010-07-26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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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9年 属羊;这是他近身照;
        诈骗,害得亲戚朋友被动,跑路2年了


        IP属地:浙江禁言 |5楼2011-08-23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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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有了受害者起诉这个该死的骗子
          俞宏平与张春雷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3)松民一(民)初字第7536号
          原告俞宏平.
          被告张春雷.
          原告俞宏平与被告张春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3年10月28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因被告张春雷下落不明,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4年3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原告俞宏平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张春雷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俞宏平诉称:2011年9月4日,被告张春雷以其接项目资金困难为由,向原告借款100,000元,并约定于2011年10月10日前归还,逾期则按每天1,000元的违约金赔付原告.借款到期后,被告未还款,原告多次催讨,被告至今未付.据此,原告诉请判令:一、被告归还原告借款100,000元;二,被告赔偿原告违约金(按每天1,000元计算,自2011年10月10起计算至实际清偿日止.
          被告张春雷未作答辩.
          经审理查明:2011年9月4日,被告以借款人名义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该借条注明:“今向俞宏平借到现金壹拾万元整”.该借条下方另注明:如果在2011年10月10号之前未归还,本人愿意按每天壹千元的违约金支付给俞宏平,并且到时可以随时去法院起诉本人”.至期,被告未履约还款,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于2013年10月向本院提起诉讼,后因原告未按本院规定的日期缴纳诉讼费,本院于2013年10月10日裁定按撤诉处理.现原告以其诉称的事由,再次提起诉讼.
          诉讼中,原告自愿放弃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以上事实,有借条、民事裁定书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真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本案原告俞宏平与被告张春雷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被告张春雷向原告出具的借条,足以证明其向原告俞宏平借款100,000元并约期归还的事实.现借款已逾期,故原告要求被告张春雷支付欠款100,000元,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原告自愿放弃违约金,系其自行处分民事权利的行为,且于法不悖,本院予以准许.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张春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俞宏平欠款100,000元.
          如果被告张春雷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张春雷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俞贵荣
          代理审判员屈年春
          人民陪审员顾美娟
          二〇一四年三月五日
          书记员刘晓龙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IP属地:浙江禁言 |6楼2014-06-04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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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咯喔喔喔喔喔喔让快递加急让快递加急让快递加急让快递加急让快递加急让快递加急


            来自iPhone客户端禁言 |7楼2014-10-23 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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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快递加急让快递加急让快递加急让快递加急让快递加急让快递加急


              来自iPhone客户端禁言 |8楼2014-10-23 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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